苏常柴A: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2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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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和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最大限度地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国家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
《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
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三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
进行,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
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四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三)环境类:
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四)信息类:
合同等敏感信息泄密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公司成立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经理层
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
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对外发布相关事件信息。主要
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
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预警、预防机制
  第七条    预警和预防制度:公司各部门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
作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
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八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
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
部门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
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
即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当预警信息被
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九条    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上报
监管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证监
局等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
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
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
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第十条    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
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
控制事态的发展。
  第十一条    做好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
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
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
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时报警处理;
  (二)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四)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做好后期处置工作。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
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
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
件处理的效果,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三条   做好善后事宜工作。由公司经理层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
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
行。
           第六章 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
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
实施。
  (一)通信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
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
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的经理层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
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保障。公司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
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
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六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
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
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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