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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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873
股;同时,有 6 名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67 股。
综上,公司拟将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340 股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3,340 股,注册资本亦相应减少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公告编号:2025-08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 14:00~17:00;
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洵沛
邮编:516025
联系电话:0752-2638669
联系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