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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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通”变更为“证通电子”,证券代码仍为 002197,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
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于2025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
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
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
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
(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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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4)。
三、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出具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
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3】第073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等相关公告。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
定书》所涉事项予以更正整改。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7 号),截至目前,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
行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投资者索赔相关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审理结果存在较大的
不确定性。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材料,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 6,546.45 万元,预计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6,546.45 万元,最终数据以 2025 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已
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关于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进展暨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如
后续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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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相关规定,公司符
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3日开
市起停牌一天,于2025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证通”变更为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仍为002197,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
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