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9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附属企业(统称
“本集团”)预计 2026 年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统称“广药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96 亿元,并
签订《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为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在日常经营业
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具排他性,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
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为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
事应当按规定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小军先生、陈杰辉先生、
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唐和平先生及黎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
联独立董事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黄龙德先生及孙宝清女士审议并通过
了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厘定了本
集团与广药集团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数,并签
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本集团与广药集团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数分别为不超过 2.44 亿元及 2.77 亿元。
本集团与广药集团于 2024 年及 2025 年 1 月至 11 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预计金
月-11 月实
际发生金 2024 年年度 2024 年度实
关联 度预计金 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额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人 额 额差异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较大的
(未经审
原因
计)
广药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1,200.00 478.10 1,000.00 546.80 -
集团
广药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17,000.00 8,402.01 15,000.00 10,252.60 见注 1
集团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广药
(广告、研发、展 2,200.00 701.63 1,700.00 1,622.50 -
集团
览、管理服务等)
接受关联人劳务
广药
(广告、研发、展 900.00 723.91 800.00 558.20 -
集团
览、管理服务等)
广药
委托关联人加工 100.00 24.65 100.00 27.30 -
集团
广药
接受委托加工 3,900.00 2,497.15 3,500.00 1,348.20 -
集团
广药
商标使用费 150.00 34.26 150.00 74.40 -
集团
房产、设备租赁收 广药
入 集团
房产、设备租赁支 广药
出 集团
合计 27,700.00 13,503.35 24,400.00 16,158.20 -
注:1、广药集团附属公司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花城药业”)因应市场变化及
产品销售情况,调整生产安排,致使中药材实际采购量低于原预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鉴于本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而本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将与广药集团继
续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因此,本公司拟就预计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厘定 2026
年度预计数,并与广药集团签署《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如
下:
预计金额
计金额占 生金额 际发生金 生额占同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际发生额
同类业务 (万元) 额 类业务比
(万元) 差异较大
比例 1 例 2
注 注
(未经审 (万元)
的原因
计)
向关联人采购
广药集团 1,200.00 0.02% 478.10 546.80 0.01% -
产品
向关联人销售
广药集团 17,000.00 0.23% 8,402.01 10,252.60 0.14% 见注 3
产品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广告、
广药集团 5,000.00 4.89% 701.63 1,622.50 1.59% 见注 4
研发、展览、
管理服务等)
接受关联人劳
务(广告、研
广药集团 5,000.00 4.89% 723.91 558.20 0.55% 见注 5
发、展览、管
理服务等)
委托关联人加
广药集团 100.00 0.53% 24.65 27.30 0.15% -
工
接受委托加工 广药集团 3,900.00 20.81% 2,497.15 1,348.20 7.19% -
商标使用费 广药集团 250.00 132.40% 34.26 74.40 39.40% -
房产、设备租
广药集团 5,000.00 63.08% 62.30 64.70 0.82% 见注 6
赁收入
房产、设备租
广药集团 2,100.00 6.81% 579.33 1,663.50 5.39% -
赁支出
合计 广药集团 39,550.00 - 13,503.35 16,158.20 - -
注:1、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 年度预计金额/2024 年同类交易业务总额;
向本公司附属企业采购出口中间体;
告投入,而本集团为花城药业的长期广告服务及展览服务供应商之一,预计向花城药业提供广
告及展览服务等提供劳务交易将持续增加;(2)广药集团因应业务需要,拟向本公司申请授权
使用数字化系统,并支付服务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相应增加;
业进行统一运营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第 5
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军,成立日期为 1996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125,281.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231247350J。
主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贸易代理;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
品及医疗器械);制药专用设备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包装材料的销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非许可
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
疗器械”,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即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
西药批发;药品零售;股权投资管理;保健食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
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
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批发;许可类医疗器
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
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
类医疗器械);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卫生材料及
医药用品制造;中药提取物生产(具体经营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为
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476,108.75 8,919,139.24
净资产 3,685,509.82 3,680,730.67
营业收入 7,521,727.14 6,186,221.58
净利润 289,121.26 327,864.24
(二)关联关系
广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述的关联关系情形,本项交易视为关联交易。李小军先
生、陈杰辉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及唐和平先生为广药集团的董事
及/或广药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黎洪先生为广药集团附属企业广药集团
(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述董事均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集团与关联企业间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且上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包括本集团与广药集团之间互相出售医药产品、散装医药原辅材料、
医疗器械与包装材料、提供/接受劳务(广告代理及研究开发服务)、委托/
接受委托加工、授权使用商标以及资产租赁等交易行为。
(二)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范围内开展,并遵循
公平原则进行磋商与确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无或缺乏足够的其他
交易作为参照以判断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则其条款
应不逊于(i)广药集团给予独立第三方之条款或(ii)由独立第三方给予本集团
之条款进行。
(三)期限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系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
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本次关联
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5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三)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