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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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8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为准,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号码:0531-88800423
  邮政编码:252201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以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收到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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