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
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浙
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
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
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为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提供保
障,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
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利于提升
公司本次发行效率,把握市场窗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