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安楠、孟庆贺
(三)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四)培训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 号合肥雪祺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3 层 303 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安楠、陈思宇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主要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与资金占用
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等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本次
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要性及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雪祺电气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深入地学习了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与
资金占用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等事项等内容。本次持续
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
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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