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
示”)剩余认缴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及莱宝显示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
目(以下简称“MED 项目”)的需要,结合国家近期出台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政策
和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
行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2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参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本次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行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共同签署了《借
款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
甲方(出借人):农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
乙方(管理人授权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丙方(借款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入。
丙方不得(且应确保其项目主体不得)挪用本协议项下借款。丙方或项目主体挪用
借款的,应按本协议约定计付罚息。
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且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本次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册资本金的出资及莱宝显示投资建设MED项目的需要,仅限用于MED项目资本金投入,
将减少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占用,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资金,为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
地保障莱宝显示MED项目的推进,增强公司及莱宝显示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及莱宝显
示的未来发展。本次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会小幅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利
息支出,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使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
由于公司使用上述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的借款周期较长且采用按年浮动利率
计息,其本金所产生的相应利息以及各种费用金额尚不确定,具体金额需以最终实际发
生额为准。
六、备查文件
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