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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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7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境内、外子公司
(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事项,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履约担
保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境外子公司 Focus Media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FMDL”)、
Goldsun Focus Media Joint Stock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金太阳”)、
Target Medi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分众香港”)(以下合称“授信申
请 人” )为满足 自身业务发 展需要, 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签订《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
“《授信协议》”),授信银行同意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度为 3,000 万美元的
授信额度1,并附有具体的分项限额如下:
    在《授信协议》下,任一时点各分项额度使用之和不超过总额度 3,000 万美元。
    同时,FMDL 与授信银行签订《Guarantee(Limited Amount)》(以下简称
“《担保协议》”),同意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授信银行的所
有债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 3,000 万美元。
    鉴于,分众香港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 Focus Media Overseas Investment III
Limited(以下简称“FMOIL III”)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 JA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JAS”)、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NDL”)分别持有 FMOIL III 15%的股
份,故 JAS、TNDL 同意根据各自在 FMOIL III 的持股比例就上述担保中关于分
众香港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责任范围分别为 FMDL 因履行《授信协议》
项下对分众香港的担保义务而代分众香港偿还的贷款本金的 15%(最高限额为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FMDL
    FMDL 成立于 1980 年 2 月 15 日,注册地址为 Room 2001, 20th Floor, The
Centrium, 60 Wyndham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注册资本为 1,722,608,980.03
元港币,FMDL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4,820.83 万
元,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164,339.70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 198,898.59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184,012.89 万元;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79.4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 865.88 万元。
    (二)越南金太阳
    越南金太阳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 Room 1-2,21st Floor, Tower
注册资本为 6,586,571 万越南盾,越南金太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越南金太阳的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955.10 万元,
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331.50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675.71 万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35.39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月 30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964.3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59.19 万元。
    (三)分众香港
    分众香港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 ROOM 1401-2 14/FC C WU
BUILDING302-8 HENNESSY ROAD WANCHAIHK,注册资本为 5,000 万港币。
    分众香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分众香港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 FMOIL III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 JAS 和 TNDL 分别持有 FMOIL
III 15%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858.52 万元,
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1,542.60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52.6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39.92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 5,511.03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305.18 万元;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13.1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95.77 万
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境外子公司 FMDL、越南金太阳、分众香港为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与授信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银行同意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度为 3,000
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并附有具体的分项限额如下:
   公司境外子公司 FMDL 与授信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同意为授信申请人
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授信银行的所有债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
行所有债务清偿之日。
   分众香港的控股母公司 FMOIL III 的其他股东 JAS、TNDL 同意根据各自在
FMOIL III 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 FMDL 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合同》。JAS 和 TNDL 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分别为 FMDL 因履行《授信协议》
项下对分众香港的担保义务而代分众香港偿还的贷款本金的 15%(最高限额为
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协议》成立之日至 FMDL
为分众香港履行担保责任之日后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
的 3.23%;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6,300 万元人民币及 3,000 万美元,实际使用
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2.20%。除上述
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
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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