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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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精智达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智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
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在与会议主持
人沟通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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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如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应主动回避,不参与该议案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的
股东交通、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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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时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1号会
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滨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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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备案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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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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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已失效)及其修订说明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378.83万元(截至2025年
息收入等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1、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每12个月内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