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人”)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移远通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84 号)核准,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165,765 股,发行价格 85.21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229,584,835.65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 7,357,62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 2,222,227,205.69 元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315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要求,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
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所使用资金,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人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此前发生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参照
上述流程追溯履行相应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软硬件设备采
购款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以上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中的软硬件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
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已使用资金。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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