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先生、鲁薏女士、胡列类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
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 Sterling Zhenrui Huang(黄朕瑞)先生、鲁薏女士、胡列
类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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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