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5-060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补偿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客公司”)于近日
收到《西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西房征决字〔2025〕4 号)
,
主要内容如下:因实施西陵区重大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项目(企事业单
位)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宜昌市城
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位于上
导堤路 3 号、镇平路 14 号等房屋进行征收,并按《西陵区重大项目
施工准备工程项目(企事业单位)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补偿。旅
客公司所属黄柏河码头及相关附属物属于本次征收范围。
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补偿协议》
,
公司所属黄柏河旅游码头将被征迁,征迁补偿金额合计 494.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500011100285N
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住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 93 号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为政府机关单位,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
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
力。
(二)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502588247070B
负责人:李正松
注册资本:2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宜昌市西陵二路 50 号
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力。
三、标的资产情况
黄柏河旅游码头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上导堤路 1 号,是
公司“长江夜游”旅游产品的终点港,是“三峡人家专线船”“两坝
一峡*西陵峡”的始发港和终点港。土地产权面积 104.29 平方米,土
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现拥有客运泊位 1 个,岸线长度 110 米,钢
制趸船 1 艘(长 52.2 米×宽 9 米)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征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乙方:宜昌市西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丙方: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因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建设需要,经协商同意,宜昌市住房和城
市更新局负责码头及附属设施征迁安置工作,西陵区人民政府负责协
调和付款相关工作(乙方具体实施)。根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征迁
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就该项目涉及丙方所属码头迁
建补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码头基本情况
丙方所属黄柏河旅游码头 1 处,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上
导堤路 1 号。
第二条 补偿方式
经三方协商,以一次性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一)码头临时过渡地址:利用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码头(长江
左岸,葛洲坝 3 号船闸旁)和长航公安消防码头(黄柏河右岸,长江
溪大桥下游约 400 米处)进行临时过渡运营。
(二)码头迁建地址:在长江溪大桥拆除后,拟将黄柏河旅游码
头迁建至上游约 800 米处的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码头(已建成,利用其
中 1 个泊位),同时,在该码头后方陆域建设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等配
套基础设施。
(三)补偿费用
准。
上述补偿金额合计 494 万元,产生的税费由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补偿费用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在迁建补偿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码头迁建
费用 400 万元、过渡费用 70 万元,共计 470 万元。待葛洲坝航运扩
能工程初设报告批复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丙方拨付剩余资金。
丙方根据补偿金额开具相应票据交予乙方。
第四条 各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甲方负责协助丙方协调三峡通航管理局、长航公安消防等单位同
意利用其码头进行临时过渡运营。
(二)乙方承诺
补偿费用。
(三)丙方承诺
向甲方、乙方已告知与上述被征收码头及附属设施有关的全部事实,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因上述码头及附属设施造成担保、抵押所产生的
债务由丙方负责清偿,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属设施交付乙方。
五、对公司的影响
黄柏河旅游码头最终将迁建至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码头,三峡国际
游轮中心码头正式投运前,相关方已为公司协商两处临时过渡码头使
用,临时过渡码头具备运营条件,满足公司相关游轮产品的运营需求,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收到上述征收补
偿款后,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
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
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西房征决字〔2025〕4 号)
及附件;
公司签订的《黄柏河旅游码头迁建补偿协议》
。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