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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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 时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
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突出自主品牌,增强市场辨识度,减少在海外市场快速拓展中可能
会存在的非经营性阻力,满足《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国有参股企业
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中文名称进行变更。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和
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英文名称原已考虑海外市场拓展的便利,保持“SHANGDA SUPERALLOYS
CO.,LTD.”不变,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更加符合目前业务结构和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不改变公司法律主体,
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稳定性。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
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
做相应修改。
  鉴于公司中文名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
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因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的各项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
及其他公司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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