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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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8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
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苏声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增补独立董事潘培豪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非独立董事陈浪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盘丽卿女士(简历见附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董
事会同意增补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简历
  盘丽卿,女,50 岁,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东莞市伟骐置业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新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
公司董事,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盘丽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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