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SH 60058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 3: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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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柯善良 董事长
(五)参加会议人员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登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现场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并逐一介绍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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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说明。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并统计;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九)休会,统计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合并的最终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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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聘请
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
期已结束。
鉴于天健事务所工作情况及服务质量,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执行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
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一、事务所简介
天健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拥有 40 多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
务能力。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
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四,内资所第二,全
球排名前二十位。事务所注册地和总部设在杭州,在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山
东、江苏、安徽、厦门、广东、湖南、湖北、四川、云南、新疆设有分所,并在中
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美国、比利时、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成员所或联系
所。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天健事务所服务包括境内外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
大型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
公司客户 750 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 350 余家,位列全国前茅。
天健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40 余名,拥有从业人员 7600 余名,其中拥有博士、硕
士学位和会计、审计、经济、工程技术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 1700 余名,注册会计
师 2500 余名,各类全国领军人才 64 名,有 281 位从业人员拥有境外执业会计师资格。
二、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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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
定。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持平。
三、决策事项
建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82 万元(含税),聘期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请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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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经营周
转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向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八一钢铁已于 2025 年 3 月 7 日第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该议案中八一钢铁与八钢公司关联方申请借款,
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 30 亿元,不可循环使用。履行情况如下: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金额 备注
借款发生额 借款偿还额 款余额
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
八一钢铁 限公司
八钢矿业资金
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
司
款。
合计 - 30 21.98 17.82 4.15 -
截止 2025 年 10 月末累计借款发生额已达 21.98 亿,可使用借款金额仅剩 3.02
亿元。
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借款期限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
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 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当前钢铁行业正处于长周期调结构性与低碳转型的关键阶段,受宏观经济波动、
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及下游需求收缩等多重因素影响,全行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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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阶段性亏损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慎评
估后拟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再次借款,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本次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旨在双重目标:其一,补充营运资金,
保障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原料的稳定采购与生产线的连续运转,以维持公司在行业周
期下行阶段的稳健经营;其二,为确保高端钢种、低碳冶金改造等关键战略性项目的
持续投入提供资金支持。此举旨在同步筑牢公司当前的生产安全线与未来的核心竞争
力,为穿越产业周期并抢占复苏先机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核心目标是将资金精准投入公司已规
划的战略转型方向。资金将主要用于推动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升级、以及生产流
程的绿色与智能化改造。我们旨在通过此次借款,将流动性安全切实转化为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中长期财务指标的稳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适时把握当前钢铁行业可能出现的有利市场融资机遇,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财务结
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补充规模充足、成本合理的长期资金,以更好地匹配公
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及潜在市场风险提供坚实
的资金保障。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续将实时
披露资金使用进展并接受审计机构专项监督,确保合规透明。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下关联方是新
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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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57.24 亿元。经营范围: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
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
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
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
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
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注册地:新疆乌
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柯善良。
注册资本:1.398 亿元。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和遇湿易燃物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边境小额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门
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
装卸服务;北奔重卡、天山厂汽车系列品牌汽车销售;仓储服务:销售:散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海产品,鲜肉;中药材的加工、分和销售。汽车进口与销售,销售羊皮、
羊绒、皮革、水果、蔬菜。销售酒类,加工、销售饲料;玉米、小麦的加工及销售。
进口木材、木浆和木制品业务。销售:设备及零配件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和家用电
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 99 号旅
游集散中心 11 层 KJ-915 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王豫东。
注册资本:5.798 亿元。经营范围:铁矿石、石灰石矿采选;公路铁路运输;中
餐、住宿;纯净水;铁精粉、硫精沙、球团及其它矿产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汽
车配件、水暖器材、钢材、金属制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加工、设备安装、修理;
种植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劳务、财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硅铁、锰铁、铬铁的生
产和销售;合金副产品、球团矿副产品的销售;劳务派遣;供水服务;劳务分包;煤
炭、兰炭、焦炭、原燃料的仓储及运输服务。注册地: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法
定代表人:苑鲁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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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07 亿元。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矿石、矿山生产设备材料配件、
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租赁,球团、铁精粉加工、销售,电子磅,餐饮,转供电、劳务
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赛尔江东路 214 号。法定代表人:马飞。
注册资本:98 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
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
化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瑞。
注册资本:38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铁合金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包装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
力设施器材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祥
云西街 501 号 1#办公楼 201 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陈跃军。
注册资本:7.2 亿元。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建材、其他
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餐饮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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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
友好路-天富家园-别墅 1。法定代表人:刘积峰。
注册资本:500 万。经营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
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灰和
石膏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
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注册地: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八一路 366 号。法定代表人:许晓兵。
注册资本:15 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工业氧、工业氮、纯氩的生产、销
售,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建材的销售,
场地和房屋租赁,矿用支护设备生产、加工、销售。注册地: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
金泉综合制造加工区新兴产业区西区。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3.9 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供电业务;餐饮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
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
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水泥制品制造;石
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通用设备修理;城乡市容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借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法定代表人:张亮。
上述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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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融资成本率下浮 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具体金额由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人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币 25 亿元,借款期限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债务综
合融资成本率下浮 10%,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此外,公司已设定明确的分期偿还机
制,确保不会形成长期资金依赖,且无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关联借款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决策事项
建议同意公司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借款期限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利率参照八一钢铁存量债务综合融资
成本率下浮 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
请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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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
供结算、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并拟定《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
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
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构成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基于此原因,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与财务公司签订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协议即将到期需续签,有
效期一年,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1 号楼 9 楼
注册资本:684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6 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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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
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
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
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
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 24.3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6.97%、太原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占 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占 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 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 2.21%。
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688.13 亿元,负债总额
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结算
服务、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
所授权的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
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
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
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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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合作,甲方
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
惠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三)服务内容
甲方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
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
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
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
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
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
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30
亿元。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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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
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
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
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
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
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
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范围内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
(四)双方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
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
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
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
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
影响。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
资料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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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
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
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重点考虑把甲方
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
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
管理机构/财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
正当使用。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成立,自乙方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权力机构通过后生效。本协
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报
共同上级法务机构调处,如经上级法务机构同意,任意一方可将争议向上海仲裁委
员会提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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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的原则下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在金融服务协议中,财务公司承诺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
安全性、流动性、独立性不受影响。
五、决策事项
建议同意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请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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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经股东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
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情况如下: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
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
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或损
失,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
公司全体董事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审议。
(SH 60058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