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134,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上表“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由公司为芳源循环与中国银行在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芳源循环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
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
保金额)。前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
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63)。
本次担保为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续
期,故本次担保不增加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34,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16,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芳源
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134,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16,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芳源循环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陈万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5MA4WDNAN9E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7 日
注册地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
注册资本 85,082.8379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经营范围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资产总额 185,913.39 173,475.5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44,293.53 125,783.89
资产净额 41,619.86 47,691.66
营业收入 85,211.44 61,209.31
净利润 -6,132.05 -18,467.2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芳源循环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
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有绝
对的控制权,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5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分别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445.60%、80.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4,0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238.84%、43.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