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主持,
会议为通讯方式,独立董事李成言、李宗义、陈永平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
到董事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
审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78 条和《公司章程》第 101 条规定的情况,
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有利于项目公司的稳定发展。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
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甘肃杉杉截至目前
尚未归还公司借款本金 3,000.00 万元,其借款期限延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有助于加强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项目正常进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李成言 李宗义 陈永平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