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2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分别收到六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批
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
六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将进入重整计
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
皖 15 破 1 号、(2025)皖 15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批准《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
止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以下简称:六安中院、法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2024)皖
《决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和子公司金寨嘉悦的重整申请,并
对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重整案进行协调审理,同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
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123)。
表决通过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2025)
皖 15 破 1 号、(2025)皖 15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批准《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
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六安中院已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聆达股份收到的(2025)皖 15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金寨嘉悦收到的(2025)皖 15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批准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四、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六安中院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
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将有利于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
发展轨道,将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
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
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0.3.1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