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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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5-132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被摘牌。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向杭州汽
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或“公司”)全体换
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相关事项已经杭汽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2141 号)
               。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了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的申请,并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受理杭
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
〔2025〕第 354 号)
             。2025 年 12 月 18 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杭州
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
市并摘牌。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代码、简称、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摘牌日期
  证券种类:人民币特种股票(B 股)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5 年 12 月 18 日
  摘牌日期:2025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终止上市。海联讯换股吸收
合并杭汽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杭汽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 1:1 的比例转换为海联讯的股票。
  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
他情形的杭汽轮股份,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海联讯的股份,
原在杭汽轮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
在换取的相应的海联讯股份上继续有效。
  公司股东换得的海联讯 A 股股票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
上市时间将由海联讯另行公告。
  二、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海联讯与杭汽轮签署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
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于交割日进行交割,相关资产、负债、合同等交割安排如下:
  (1)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杭汽轮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
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
益、负债和义务,均由海联讯享有和承担。杭汽轮同意自交割日起将
协助海联讯办理杭汽轮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
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由杭汽轮转移至海联
讯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
移交手续,不影响海联讯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合并完成后,杭汽轮目前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
并变更登记为存续公司的子公司。杭汽轮的分公司(如有)归属于存
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存续公司的分公司。
  (2)债务承继
  除基于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前清偿要求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
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合并交割日后将由海联讯承继。
  (3)合同承继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之后,杭汽轮在其签署的一切有效的
合同/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及权益的合同主体变更为海联讯。
  (4)资料交接
  杭汽轮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
及杭汽轮的所有印章移交予海联讯。杭汽轮应当自交割日起,向海联
讯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
  (5)股票过户
  海联讯应当在换股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杭汽轮股东发行
的 A 股股份登记至杭汽轮股东名下。杭汽轮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
其名下之日起,成为海联讯的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联讯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将由存续
公司继续履行,杭汽轮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将由存续公司承继并继续
履行。杭汽轮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吸收
合并交割日起由存续公司享有和承担。
  杭汽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海联讯继续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的减持将遵照深交所创业板相关规则执行。
杭汽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不在海联讯继续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自换股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
海联讯后续刊登的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翔、郑雪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6 号
高新工业村 R2-B 座 301
   联系电话:0755-26972918
   传真:0755-26972818
   (二)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钢、李晓阳、王财华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 1188 号
   邮编:310022
   联系电话:0571-85780198,0571-85780438,0571-85784795
   传真:0571-85780433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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