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鑫医疗”、“公司”或“发行人”)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金证券”、
“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华邦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
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
核查,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一致;
五入所致。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问题一
别为 133,600.26 万元、130,006.10 万元、150,043.84 万元及 76,080.80 万元,其中
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分别为 88,212.45 万元、94,934.14 万元、121,700.93 万元和
万元、4,251.46 万元、1,720.88 万元和 1,614.79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37.62
万元、366.33 万元、385.06 万元和 167.83 万元。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公司
血液净化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9.37%、33.58%、34.02%和 34.30%,给药器具
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0.67%、35.20%、32.94%和 27.15%。截至 2025 年 6 月末,
实施带量采购的地区已经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与公司主要产品匹配的采购内
容为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等;公司产品已中标河南省牵头的“23 省血
液透析类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及“京津冀‘3+N’联盟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
带量联动采购项目”,续标工作已在进行过程中。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公
司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经销方式实现的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4,998.09 万元、
万元、27,412.03 万元和 18,700.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25%、15.09%、
影响,公司 2023 年第五大客户订单量下降,当年普通注射器销售额同比减少
和 70.67%,最近一期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主要系 2024 年部分客
户销售设备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万元、19,567.36 万元和 19,639.06 万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自制半成
品等,存货中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617.11 万元、13,936.53 万元、12,218.85
万元和 11,208.9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72.22 万元、149.57 万元、305.63
万元和 317.46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受到多起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被南昌县应急管理局处
以罚款 34.99 万元。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6,767.47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484.83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06.32 万
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977.04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精配”)的投资。公司于 2022 年 9 月以支付现金方式向
厦门精配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精配 24%的股权。厦
门精配承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 万元、
万元。2022-2024 年,厦门精配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 5.69 万元、269.47 万元和
份回购,2024 年度,公司对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885.83 万元。
请发行人:
(1)结合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主要客户情况、价格及
成本变动情况等,说明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上升、给药器具类产
品收入和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相关产品
价格的具体影响情况,说明发行人未来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主营业务
中“其他类”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终端需
求情况、行业相关政策影响等,说明主要产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说明境外收入与境外生产成本、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
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是否匹配;结合外销业务地区域、主要
产品、规模占比及当地政策等情况,说明外销业务能否保持稳定与持续,境外
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风险。(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历史坏账、期后回款、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并结合应收账款
对象是否存在已注销或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存货中库存商品于 2023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
性;结合存货结构、库龄、相关产品保质期限、是否存在退换货或质量不合格
产品、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实际计提及转回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5)结合报告期内行政处罚
情况、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
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
《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
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情况及是否有效执行。
(6)结合厦门精配
特定原股东的主要资产、债务和资金状况,说明上述相关方是否具备相应的现
金补偿履约能力,开展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是否已向公司提供履约保障措施,
相关资产减值是否充分。
(7)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
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
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
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
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
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
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4)、
(6)-(7)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
对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经销收入的核查过程、手段及结果,各期函证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金额、比例、具体原因及进一步核查措施,核查程
序是否到位,核查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能否支持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经
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结论。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主要客户情况、价格及成本变动
情况等,说明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上升、给药器具类产品收入和
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相关产品价格的具
体影响情况,说明发行人未来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主营业务中“其他
类”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终端需求情况、
行业相关政策影响等,说明主要产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
合行业惯例。
(一)结合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主要客户情况、价格及成本变
动情况等,说明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上升、给药器具类产品收入
和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金额 96,508.96 121,700.93 94,934.14 88,212.45
变动金额 / 26,766.79 6,721.69 /
变动比例 / 28.20% 7.62% /
是 2024 年较上年增长较快,具体分析如下:
(1)从主要产品市场需求进行分析
年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血液净化行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
的外部环境。由于人民健康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因素,行业
的市场需求和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国家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统计的数据,2012 年国内医保覆盖血液
透析后,我国大陆地区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人数从 24.8 万人快速增加至 2024
年的 102.73 万人,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数量增长 4.1 倍。
在透患者数量和新增患者的增长为血液净化类产品市场带来了强劲动力。受
此驱动,近年来我国血液透析行业稳健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容,相应发行人作
为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受此影响,业务规模也呈现增长趋势。
为顺应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发行人提前在云南、四川、江西等地积极布局血
液净化类产品产能,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主要产品的产能从 7,000
万套增加至 9,200 万套,为发行人的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利保障。
(2)从竞争情况进行分析
开展了透析领域产品的集采。2024 年 6 月,河南省牵头的 23 省联盟血透集采工
作开始落地执行,这是血透领域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集采项目。
始落地执行。
部分省市正逐步扩大医用耗材(包括血液透析器及血液透析管路等)带量采购的
覆盖面。带量采购通过“以量换价”的模式,压缩了中选产品的中间销售环节,
为中选企业提供了采购量以及产品入院的一定保障,促使企业回归产品的生产研
发。在带量采购政策不断实施的背景下,市场中拥有较强资金实力、研发能力、
运营能力及仓储物流能力的企业会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例如 2024 年,发行人
的血液净化类产品大规模进入集采范围,相应当年的业务收入增长较多。
在上述政策影响下,发行人作为行业内竞争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之一,受此
影响,业务规模也呈现增长趋势。
(3)从主要客户情况进行分析
国外客户,客户集中度较低,国内业务随着国内市场呈现增长趋势。对于国外业
务,发行人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国外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变动金额 收入金额 变动金额 收入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国内业务 74,115.58 98,546.42 17,474.43 81,071.99 2,626.14 78,445.85
国外业务 22,393.38 23,154.51 9,292.36 13,862.15 4,095.55 9,766.60
血液净化类合计 96,508.96 121,700.93 26,766.79 94,934.14 6,721.69 88,212.45
增长趋势。
(4)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销量情况进行分析
着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政策的逐步推进,政策因素和市场竞争导致相关血液净化类
产品呈现销售价格下降,销量增长,整体业务规模增长的趋势。例如,2022 年
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主要产品的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平均单价(元) 数量(万套) 金额(万元) 单价变动比例 数量变动比例
综上,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呈现增长趋势
主要原因是国内在透患者数量和新增患者的增长为血液净化类产品市场带来了
强劲动力;国内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政策和国外市场带来的市场机遇,三大动因推
动发行人相关业务增长。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毛利率 34.65% 34.02% 33.58% 29.37%
变动额 0.63% 0.44% 4.21% /
其他期间保持基本稳定。血液净化类产品的主要类别的具体分析如下:
平均 平均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期间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变动额
(元) (元)
购通过“以量换价”的政策影响,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的主要类别销售价格呈
现下降趋势。
烯(PE)、聚氯乙烯(PVC)、碳酸氢钠、聚醚砜(PES)、氯化钠等。2022 年-2024
年,由于市场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材料采购单
价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 2023 年
聚乙烯(PE) -1.71% -4.28%
聚氯乙烯(PVC) -3.06% -13.02%
碳酸氢钠 -1.66% -5.47%
聚醚砜(PES) -26.93% -8.19%
氯化钠 -8.49% -2.28%
存在可比市场参考价格的主要原材料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聚乙烯(PE)市场参考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PVC)市场参考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碳酸氢钠(小苏打)市场参考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与市场参考价格的变动方向基本一致,
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由于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呈现下降趋势及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等因素,发行
人血液净化类产品的主要类别单位成本相应同步下降。
相应下降比例较小,因此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毛利率增长了 4.21 个百分点。
其他期间,发行人单位成本和单价基本保持同比变动,相应毛利率也保持基
本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金额 12,126.76 18,979.82 23,395.62 35,187.85
变动金额 / -4,415.80 -11,792.23 /
变动比例 / -18.87% -33.51% /
是 2023 年较上年下降较快,具体分析如下:
(1)客户因素
会销售与疫苗注射器相关产品,对该客户当年实现销售收入 10,365.02 万元。由
于该业务属于特殊经营环境下的业务机遇,不具有持续性,从而导致 2023 年较
(2)市场竞争因素
目前给药器具行业内涉及企业较多,产品同质化严重且竞争格局分散。给药
器具行业涵盖从低端普通输液器注射器到高端智能输注泵等多种产品,不同产品
的技术门槛、价格区间和目标客户群体差异巨大。高端市场以智能化、精准化为
核心,主要由头部企业主导;低端市场以价格竞争为主。发行人报告期内,在材
料优化、功能升级、注射原理等方向持续突破,注重产品创新和高端市场,而不
一味追求业务规模。
(3)产品因素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收入 变动金额 收入 变动金额 收入
注射类产品 3,222.10 4,747.85 -2,621.69 7,369.54 -12,569.61 19,939.15
项目
收入 收入 变动金额 收入 变动金额 收入
输液及留置
针等产品
由上表可见,由于特殊销售环境的因素,2022 年和 2023 年,注射类产品业
务规模较大。其后随着市场需求减少同时竞争加剧,发行人相应产品业务规模下
降较多。
综上,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给药器具类业务主要受到客户变动
因素影响较大,从而导致业务规模波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毛利率 27.68% 32.94% 35.20% 40.67%
变动额 -5.26% -2.26% -5.47% /
射类产品业务规模下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收入占比(a) 毛利率(b) 毛利率贡献率(a*b)
注射类产品 26.57% 17.01% 4.52%
输液及留置针等产品 73.43% 31.54% 23.16%
合计 100.00% / 27.68%
项目
收入占比(a) 毛利率(b) 毛利率贡献率(a*b)
注射类产品 25.02% 22.97% 5.75%
输液及留置针等产品 74.98% 36.27% 27.19%
合计 100.00% / 32.94%
项目
收入占比(a) 毛利率(b) 毛利率贡献率(a*b)
注射类产品 31.50% 34.52% 10.87%
输液及留置针等产品 68.50% 35.51% 24.32%
合计 100.00% / 35.20%
项目
收入占比(a) 毛利率(b) 毛利率贡献率(a*b)
注射类产品 56.66% 53.27% 30.19%
输液及留置针等产品 43.34% 24.18% 10.48%
合计 100.00% / 40.67%
由上表可见,由于注射类产品因为客户变动因素,导致 2023 年注射类产品
毛利率贡献率降低较多,导致发行人给药器具类业务毛利率下降。
持续下降,相应毛利率贡献率也降低,导致发行人给药器具类业务毛利率持续下
降。
综上,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由于产品结构因素和客户变动因素导致发
行人给药器具类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
(二)结合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相关产品价格的具体影响情况,说明发行
人未来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
政策影响显著,具体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平均售价(元) 11.07 11.67 12.64 13.31
销量(万套/万支/万份) 6,502.37 7,781.88 6,079.12 5,514.33
对应收入(万元) 71,976.19 90,781.75 76,836.72 73,405.60
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平均售价变动幅度 -5.11% -7.70% -5.05% /
带量采购政策的核心是“以量换价”。尽管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对生产厂商的
出厂价有一定的冲击,但若销售量得以提升,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出厂价下
降造成的影响。因此,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平
均售价呈现下降趋势。平均售价的变动因素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售价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 -7,576.81 -4,087.32 /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 21,521.84 7,518.44 /
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金额 / 13,945.03 3,431.12 /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虽然受到政策因素影响导致售价下降,但是通过发挥自
身竞争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实现销量增长,从而克服了售价下降所带来的不利
因素。
为了说明售价变动影响的定量情况,进行售价变动情景模拟分析,具体如下:
假设 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每年前述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售价较当年实
际价格分别下降 5%,10%,15%的情况且销量不变,对发行人经营规模的具体
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下降金额 3,598.81 7,197.62 10,796.43
当期营业收入 116,760.22 116,760.22 116,760.22
占比 3.08% 6.16% 9.25%
营业收入下降金额 4,539.09 9,078.18 13,617.26
当期营业收入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占比 3.03% 6.05% 9.08%
营业收入下降金额 3,841.84 7,683.67 11,525.51
当期营业收入 130,006.10 130,006.10 130,006.10
占比 2.96% 5.91% 8.87%
营业收入下降金额 3,670.28 7,340.56 11,010.84
当期营业收入 133,600.26 133,600.26 133,600.26
占比 2.75% 5.49% 8.24%
由上表可见,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若假设实际价格再下降 5%至 15%的
情况,对发行人经营规模影响最大为 9.25%,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但整体风险可控。
由前述分析可见,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产生不利影响,相应如
果未来不能通过降低单位成本的方式克服不利影响,则发行人未来存在毛利率下
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假设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下降 5%、10%、
项目 下降 5% 下降 10% 下降 15%
平均值 -1.64% -3.28% -4.92%
由上表可见,以报告期内数据作为基数测算,发行人未来售价下降,对血液
净化类产品业务毛利率最大影响不超过 5.15 个百分点。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之“(一)经营风险”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如下:
“7、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61%、34.89%、35.33%和 34.97%,
保持基本稳定。未来,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产业政策、
医疗器械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
方面维持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产生不利影响,相应如果未来不能通过
降低单位成本的方式克服不利影响,则发行人未来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假设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下降 5%、10%、15%,则相应
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下降 5% 下降 10% 下降 15%
平均值 -1.64% -3.28% -4.92%
由上表可见,以报告期内数据作为基数测算,发行人未来售价下降,对血
液净化类产品业务毛利率最大影响不超过 5.15 个百分点。”
(三)主营业务中“其他类”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其他医疗器械及其配件 2,166.50 1,459.36 4,010.29 3,237.20
仓储、灭菌等其他收入 299.42 261.52 241.17 176.09
合计 2,465.92 1,720.88 4,251.46 3,413.29
下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维保收入 282.12 335.68 329.01 152.42
零星收入 29.00 49.38 37.32 85.20
合计 311.13 385.06 366.33 237.62
形成的收入。
(四)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终端需求情况、行业相关政策影响等,
说明主要产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产品主要是应用于临床的医用耗材,终端客户主要为医院等医疗机构,
存在数量众多、分布广泛、需求各异等特点,借助经销商的渠道和资源,公司以
经销模式能够更快速地开展业务。公司按照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的不同特点,实
行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并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 85,050.73 73.04 106,973.36 71.29 99,529.24 76.56 94,998.09 71.11
直销 6,019.41 5.17 15,658.45 10.44 10,855.44 8.35 11,542.61 8.64
海外 25,378.96 21.79 27,412.03 18.27 19,621.42 15.09 27,059.56 20.25
合计 116,449.10 100.00 150,043.84 100.00 130,006.10 100.00 133,600.26 100.00
实现的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4,998.09 万元、99,529.24 万元、106,973.36 万元及
较如下:
公司简称 销售模式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经销 98.89% 96.03% 95.71%
睿健医疗 直销 0.94% 1.05% 0.92%
其他业务 0.17% 2.92% 3.37%
经销 72.00% 72.70% 71.76%
威高血净
直销 28.00% 27.30% 28.24%
经销 79.71% 80.07% 79.78%
宝莱特 直销 19.09% 18.57% 18.53%
其他业务 1.20% 1.36% 1.69%
经销 68.18% 62.19% 66.16%
天益医疗
直销 31.84% 37.81% 33.84%
经销 71.29% 76.56% 71.11%
三鑫医疗 直销(不含海外) 10.44% 8.35% 8.64%
海外 18.27% 15.09% 20.25%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1-9 月相关
数据。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威高血净、睿健医疗、宝莱特、天益医疗均采
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业务模式。公司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符合
行业惯例。
近年来,肾脏病患者数量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通过血
液透析等方式进行治疗,我国血液透析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血液透析相关产品
市场需求与日俱增。中国大陆地区终末期肾病患者(ESRD)数量持续增长,预
计到 2027 年,中国 ESRD 患者数量将增至 527.13 万,2023 年至 2027 年的复合
年均增长率为 6.32%。未来随着国内支付体系的完善,透析患者数量逐年上升,
血液透析治疗渗透率持续提高,我国血液透析需求将逐步得到释放,血液透析治
疗的终端需求将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可以充分把握上述市场机遇,扩大终端客户覆盖范围并提高服务能力,从而提高
公司市场份额。
目前,国内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部分产品已实施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
分省市正逐步扩大包括血液透析器及血液透析管路等在内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
的覆盖面。在带量采购政策不断实施的背景下,公司有望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带量采购虽通过集中招标形成标准化采购框架,但并未改变医疗器械产品的终端
配送模式,中标产品仍需按各医疗机构的需求逐一下单并分批次配送至终端,而
非由采购联盟统一归集后分发,因此终端医疗市场的采购主体分散特性并未改变。
因此,公司仍需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以解决终端医疗机构服务的适配性问题,
满足医疗机构高频次采购需求。
此外,2025 年 2 月 13 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 2025 年卫生
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常住人口超过 10 万的县均能提供血液
透析服务;对于县城内医院均不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的,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家医
院设置血液透析室,对于因设施设备问题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要及时增配、更
新。血液透析中心持续下沉有望带来诊疗量提升,但同时也扩大了血液透析产品
的终端使用区域,未来随着终端区域的持续渗透,公司需要借助经销商在特定地
区内具有的稳定销售渠道资源和经验等,进一步扩展营销网络布局的范围,而且
深耕当地的经销商可以更快地响应当地终端用户的需求,符合公司经销为主、直
销为辅的销售经营模式。
综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均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终端需求情况持
续增加且在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下不断渗透,公司主要产品以经销模式为主符合
公司经营需求,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二、说明境外收入与境外生产成本、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
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是否匹配;结合外销业务地区域、主要产品、规模占
比及当地政策等情况,说明外销业务能否保持稳定与持续,境外生产经营是否
存在风险。
(一)说明境外收入与境外生产成本、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
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是否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营业收入 25,378.96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境外营业成本 16,179.98 18,348.52 13,357.63 16,097.11
毛利 9,198.98 9,063.51 6,263.79 10,962.45
毛利率 36.25% 33.06% 31.92% 40.51%
销售与疫苗注射器相关产品。由于该业务属于特殊经营环境下的业务机遇且毛利
率较高,期后期间,该客户业务大幅减少,从而导致 2023 年开始发行人境外业
务毛利率下降比例较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 A 25,378.96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出口报关金额 B 25,624.96 26,709.62 19,042.91 26,426.84
差异金额 C=A-B -246.00 702.41 578.51 632.72
关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外收入中存在部分外销收入由其他代理商报关
出口,不由公司申报报关,公司部分出口系其他业务收入,未纳入境外收入披露,
以及存在报关手续办理差异、汇率差异等其他因素。
综上,公司境外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出口报关金额与境外
收入规模基本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 25,378.96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出口免抵退税金额 3,130.85 3,474.96 2,496.25 3,618.70
出口退税金额占收入的比例 12.34% 12.68% 12.72% 13.37%
收入与出口免抵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匹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 A 18,700.17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B 723.20 329.25 397.30 523.14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占境
外收入的比例 C=B/A
期后 6 个月以内回款金额 D 677.23 239.62 326.13 468.31
期后 6 个月内回款覆盖率 E=D/B 93.64% 72.78% 82.09% 89.52%
注:由于 2025 年 9 月末期后时间较短,未统计回款情况,仅列示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客户赊销政策大部分采取预收款销售(先款后货),
同时对不同客户严格采取信用额度进行管控,对于应收余额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
拒绝发货,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较低,占比波动不大。总体而
言,公司境外客户应收账款风险可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客户的收入金额、回
款金额较为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期后 6 个月内回款覆盖率分别为 89.52%、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与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趋势受宏观环境影
响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客户期后
回款情况良好,境外收入的应收账款余额与期后回款金额相匹配。
(二)结合外销业务地区域、主要产品、规模占比及当地政策等情况,说
明外销业务能否保持稳定与持续,境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风险
(1)外销业务地区域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营业收入 91,381.26 78.26 122,631.81 81.73 110,384.68 84.91 106,540.71 79.75
境外营业收入 25,378.96 21.74 27,412.03 18.27 19,621.42 15.09 27,059.56 20.25
其中:
东南亚 11,641.52 45.87 12,928.81 47.16 7,667.39 39.08 8,513.41 31.46
其他亚洲主要
国家及地区
欧美主要国家
及地区
丹麦(联合国
- - - - - - 10,365.02 38.30
儿童基金会)
其他国家及地
区
合计 116,760.22 100.00 150,043.84 100.00 130,006.10 100.00 133,600.26 100.00
极拓展国外市场所致。
公司外销业务区域分布较为分散,覆盖亚洲、美洲、欧洲等多个国家或地区,
并以东南亚国家为主,公司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变动主要系客户在当地的订
单需求变动所致。2022 年,公司承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疫苗注射器订单,交
易金额为 10,365.02 万元,该业务属于特殊经营环境下的业务机遇,不具有持续
性。
(2)外销业务主要产品、规模占比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血液净化类 22,393.38 88.24 23,154.51 84.47 13,862.15 70.65 9,766.60 36.09
给药器具类
及其他
合计 25,378.96 100.00 27,412.03 100.00 19,621.42 100.00 27,059.56 100.00
国儿童基金会的疫苗注射器订单,交易金额为 10,365.02 万元,该业务属于特殊
经营环境下的业务机遇,不具有持续性。
若剔除 2022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疫苗注射器业务后,2022 年至 2025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血液净化类 22,393.38 88.24 23,154.51 84.47 13,862.15 70.65 9,766.60 58.50
给药器具类
及其他
合计 25,378.96 100.00 27,412.03 100.00 19,621.42 100.00 16,694.54 100.00
剔除 2022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疫苗注射器业务后,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随着发行人持续加大血液净化业务的海外市场拓展,发行人境外营业收入规
模持续增加,产品结构以血液净化类产品为主。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发行
人血液净化类产品占外销收入比重分别为 58.50%、70.65%、84.47%及 88.24%,
血液净化类产品规模及占比呈现增长趋势。
(3)外销业务区域当地政策
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区域,根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及我国签
署的相关协定,相关区域经济及贸易政策情况如下:
区域 国家或联合体 当地经济及贸易政策相关情况
截至 2024 年,中国已连续 11 年成为印度尼西亚最大贸易伙伴。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于 2023 年 1 月 2 日起
印度尼西亚 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通过逐步取消成员国间约 90%的货物
贸易关税,双方将获得更优惠的市场准入,促进双边贸易增长,
为中印尼经贸合作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经济发展前景可期。中国连续 15 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
马来西亚 伴。马来西亚为自己构建了广泛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涵盖了
其主要贸易伙伴,并与中国签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马来西亚
东南亚 贸易制度较为开放,营商环境良好。
体。泰国与我国签署众多贸易协定,中泰也均为 RCEP 成员国,
泰国 可享受 RCEP 的相关经贸投资便利。近年来,泰国政府积极推
动自由贸易协定(FTA)的签署和实施,以降低关税壁垒,扩
大出口市场。
近年来,缅甸经济发展有所波动,2023 年 10 月,缅甸爆发军
政府武装部队攻击,营商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当前缅甸局势仍
缅甸
处于动荡中。2022 年 5 月 1 日,RCEP 对缅甸正式生效,中缅
两国正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韩国营商环境总体良好,具有较强吸引力。韩国已与中国、美
国等 59 个主要经济体签署生效了 21 个自贸协定。2023 年中韩
韩国 贸易额达 3107 亿美元,超过韩美、韩日贸易额之和,双方有效
对接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稳步推进共建中韩产
业园合作,已形成深度融合、稳定畅通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在全球经济增长整体放缓的背景下,自 2021 年以来,印度经济
发展表现强劲,已成为世界上增速最快的大型经济体,平均经
济增速保持在 6.5%。印度与中国签有《亚太贸易协定》,通过
印度
亚洲 关税互惠促进双方经贸合作。虽然近年来印度对中资实施严格
限制,但受其自身制造业能力不足以及在医疗器械存在较大对
外依赖,印度短期内难以脱离对我国的依赖。
土耳其是继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和南非等“金砖国家”
之后又一蓬勃发展的新兴经济体。2023 年土耳其总人口为
土耳其
民众消费能力强,消费观念较为超前,国内市场空间广阔。中
国和土耳其签署多个双边经贸协定,2023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
边贸易进出口总额 43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5%,贸易情况良
区域 国家或联合体 当地经济及贸易政策相关情况
好。
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东盟 9,115 亿美元)。欧盟所有成员
国和欧盟都是 WTO 成员。欧盟是新一轮多边谈判的主要倡导
欧洲 欧盟
者,进一步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长期以来,
中欧经贸关系总体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合作不断深化,领域不
断拓宽,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
中国连续多年是墨西哥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墨西哥稳居中国
在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2025 年 9 月,墨西哥计划对来自
墨西哥
非自贸伙伴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涉及汽车、纺织品、家
电等,未明确针对医疗器械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北美洲
美国是世界最大发达经济体,2023 年美国经济总量为 27.36 万
亿美元,实际 GDP 增长率为 2.5%,人均 GDP 为 81,695 美元。
美国
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调整频繁,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
加征关税。
公司外销业务以东南亚国家为主,中国连续 15 年保持东南亚国家联盟最大
贸易伙伴地位,东南亚国家联盟也连续 4 年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东南亚主要
国家及其他部分亚洲国家与我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RCEP 涵盖全球约 30%的人口、GDP 和贸易量,旨在通过削减关税、统一经贸规
则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
贸协定,RCEP 有力提振各方经济增长信心,显著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促
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融合。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北美洲地区,美国政府自 2025 年以来对中国产品多次加
征关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至美国产生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其他主要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无特别贸易措施限制,
相关贸易政策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境外销售持续拓展和产品出口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万元、27,412.03 万元、25,378.96 万元,外销收入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
期内,公司与外销业务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业务合作较为稳定。尽管受客户
需求波动、订单变动等因素影响,各期交易金额存在正常范围内的波动,但整体
业务经营保持稳定。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持续性良
好。公司外销业务区域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单一国家或地区不存在重大
依赖,公司外销业务规模能够保持稳定与持续。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在境外地区从事生产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因
境外国家及地区政策变动对公司开展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境
外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
此外,关于公司境外经营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经营风险”之“3、境外经营及对外贸
易风险”进行风险提示,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综上,公司外销业务能够保持稳定和持续,境外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历史坏账、期后回款、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对象是否存在已注
销或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应用于临床的医用耗材,终端客户主要为医院等医疗机构,
存在数量众多、分布广泛、需求各异等特点。公司按照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的不
同特点,实行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借助经销商的渠道和资源,公司
能够更快地响应终端需求以及扩大销售范围。
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的结算方式以先款后货为主,对部分历史回款情
况较好、合作历史长且销售规模较大的经销商授予一定的信用期。直销模式下,
公司客户以医院为主,基于医院较高的信誉度,以及考虑到医院的结算流程,公
司会授予一定信用期进行货款结算。
户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医院客户 6,116.75 65.16%
经销商客户 3,270.53 34.84%
合计 9,387.28 100.00%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医院客户 6,138.31 64.27%
经销商客户 3,412.24 35.73%
合计 9,550.55 100.00%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医院客户 6,418.10 66.86%
经销商客户 3,181.63 33.14%
合计 9,599.73 100.00%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医院客户 6,072.20 61.95%
经销商客户 3,730.22 38.05%
合计 9,802.42 100.00%
由上表可见,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以及 2025 年 9 月末,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以医院客户为主,应收医院客户款项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
别为 61.95%、66.86%、64.27%和 70.18%。
(二)历史坏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8.74 113.65 - 133.84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0.52% 1.19% - 1.37%
额的比例较低。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三)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548.28 9,550.55 9,599.73 9,802.42
期后回款比例 49.35% 68.80% 87.21% 91.64%
期后未回款金额 4,836.44 2,979.76 1,227.58 819.12
其中:医院客户未回
款金额
医院客户未回款金
额占比
注:由于 2025 年 9 月末期后时间较短,未统计回款情况,仅列示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情况。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回
款比例分别为 91.64%、87.21%、68.80%及 49.35%,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四)账龄情况
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9,387.28 100.00 9,550.55 100.00 9,599.73 100.00 9,802.42 100.00
由上表可知,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以及 2025 年 9 月末,公司
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2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
别为 92.75%、90.82%、89.44%、89.84%,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好。
(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如对账龄超过 5 年以上、发
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账款单项认定,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账龄 依据账龄确定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
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
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六)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
损失,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
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则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组合 确定组合依据 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相同账龄的应收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账款具有类似的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
睿健医疗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
单项计提坏账准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备的应收账款
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共同风险特征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为依据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威高血净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
单项计提坏账准
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
备的应收账款
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具有相同的风险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特征 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宝莱特
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
备的应收账款 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相同账龄的应收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龄组合 账款具有类似的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天益医疗 信用风险特征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
备的应收账款 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账龄组合 依据账龄确定
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鑫医疗
对账龄超过 5 年、发生诉讼、客户已破
单项计提坏账准 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
备的应收账款 项认定,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准备
注:可比公司信息来自可比公司公开定期报告,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具体如下:
项目 睿健医疗 威高血净 宝莱特 天益医疗 三鑫医疗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算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睿健医疗 0.50% 2.17% 0.50%
威高血净 11.00% 9.82% 7.25%
宝莱特 12.28% 11.20% 8.22%
天益医疗 12.29% 6.69% 6.42%
行业平均值 9.02% 7.47% 5.60%
三鑫医疗 12.83% 9.75% 8.6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9 月末相关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与威高血净、宝莱特、天益医疗等公司较为接近,高于睿健医疗。公司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合理。
(七)应收账款对象是否存在已注销或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应收账款余额的客户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注销日期
广州誉邦贸易有限公司 15.65 1.57 2025/9/29
陕西和润圣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绵竹仁爱医院 0.38 0.38 未披露注销日期
合计 16.22 2.13 /
由上表可见,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已注销客户均按单项计提了坏
账准备。由于广州誉邦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注销,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客户
存在注销或者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综上所述,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公司实行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
模式,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以先款后货为主;应收账款坏账核销金额较小;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公司应收
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款情况总体良好;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对已注销或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已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
备。
四、说明存货中库存商品于 2023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存货结
构、库龄、相关产品保质期限、是否存在退换货或质量不合格产品、期后结转
情况、跌价准备实际计提及转回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说明存货中库存商品于 2023 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变动额
血液净化类 9,906.11 5,204.95 4,701.17
输注类 2,924.68 2,153.11 771.57
其他类 1,105.74 1,259.05 -153.31
合计 13,936.53 8,617.11 5,319.42
由上表可见,2023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 2022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血液净
化类增加所致。近年来,中国大陆地区终末期肾病患者(ESRD)数量持续增长,
预计到 2027 年,中国 ESRD 患者数量将增至 527.13 万,2023 年至 2027 年的复
合年均增长率为 6.32%,血液透析是 ESRD 患者的主要治疗方式,相应血液透析
市场需求巨大。为顺应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公司提前在云南、四川、江西等地积
极布局血液透析类产品产能,血液透析类主要产品 2023 年较 2022 年产量增加
(二)结合存货结构、库龄、相关产品保质期限、是否存在退换货或质量
不合格产品、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实际计提及转回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5,838.44 26.62% 4,660.21 23.45%
周转材料 - 0.00% 11.10 0.06%
委托加工材料 745.85 3.40% 640.14 3.22%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3,460.10 15.78% 2,342.69 11.79%
库存商品 11,888.73 54.20% 12,218.85 61.48%
合计 21,933.13 100.00% 19,872.99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3,745.14 18.64% 6,665.52 33.98%
周转材料 13.34 0.07% 19.05 0.10%
委托加工材料 668.20 3.33% 564.54 2.88%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724.57 8.59% 3,748.64 19.11%
库存商品 13,936.53 69.38% 8,617.11 43.93%
合计 20,087.78 100.00% 19,614.86 100.00%
为 19,614.86 万元、20,087.78 万元、19,872.99 万元和 21,933.13 万元,基本保持
稳定。其中,公司存货以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为主,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以及 2025 年 9 月末,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和库存商品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7.02%、96.61%、96.72%和 96.60%,
占比基本保持稳定。由此可见,公司存货结构较为稳定。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存货跌价
存货分类 账面余额
原材料 5,838.44 5,613.95 124.16 41.57 58.76 -
周转材料 - - - - - -
委托加工材料 745.85 745.85 - - - -
自制半成品及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1,888.73 10,983.16 776.52 105.61 23.44 337.46
合计 21,933.13 20,771.61 926.31 152.96 82.25 337.46
占比 94.70% 4.22% 0.70% 0.38% ——
库龄 存货跌价
存货分类 账面余额
原材料 4,660.21 4,439.17 147.47 23.75 49.82 -
周转材料 11.10 11.10 - - - -
委托加工材料 640.14 640.14 - - - -
自制半成品及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2,218.85 10,752.35 1,439.22 26.49 0.79 305.63
合计 19,872.99 18,101.24 1,664.78 56.03 50.94 305.63
占比 91.08% 8.38% 0.28% 0.26% ——
库龄 存货跌价
存货分类 账面余额
原材料 3,745.14 3,570.39 115.67 13.72 45.36 -
周转材料 13.34 13.34 - - - -
委托加工材料 668.20 668.20 - - - -
自制半成品及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3,936.53 13,570.72 360.74 5.06 0.01 149.57
合计 20,087.78 19,534.80 488.50 18.93 45.55 149.57
占比 97.25% 2.43% 0.09% 0.23% ——
库龄 存货跌价
存货分类 账面余额
原材料 6,665.52 6,596.40 22.95 46.00 0.17 -
周转材料 19.05 19.05 - - - -
委托加工材料 564.54 564.54 - - - -
自制半成品及
在产品
库存商品 8,617.11 8,491.00 102.62 15.88 7.62 72.22
合计 19,614.86 19,386.82 154.74 65.24 8.07 72.22
占比 98.84% 0.79% 0.33% 0.04% ——
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 98.84%、97.52%、91.08%及 94.70%,存货库龄以 1 年
以内为主,整体库龄较短,跌价风险较小。
公司主要产品为透析液、透析粉、透析器、输液器、注射器和留置针等产品。
库存商品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质保期 产品类别 存货余额 占比
合计 11,888.73 100.00%
质保期 产品类别 存货余额 占比
合计 12,218.85 100.00%
质保期 产品类别 存货余额 占比
合计 13,936.53 100.00%
质保期 产品类别 存货余额 占比
合计 8,617.11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大部分产品质保期在 2 年及以上,产品过期风险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退换货金额(不含税) 737.54 774.20 545.50 782.61
营业收入 116,760.22 150,043.84 130,006.10 133,600.26
占比 0.63% 0.52% 0.42% 0.59%
产品包装破损以及客户原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的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存货-产成品账面余额 A 11,208.93 12,218.85 13,936.53 8,617.11
期后一季度营业成本 B 25,836.10 23,574.36 21,591.57 18,214.69
期后销售覆盖率 B/A 230.50% 192.93% 154.93% 211.38%
注:由于 2025 年 9 月末期后时间较短,未统计销售覆盖情况,仅列示 2025 年 6 月末存
货期后销售覆盖情况。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各期末后一
季度基本完成当期末库存商品的销售,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减少数
期初数 本期计提数 期末数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305.63 65.33 33.50 - 337.46
合计 305.63 65.33 33.50 - 337.46
项目 本年减少数
期初数 本期计提数 期末数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49.57 171.21 15.15 - 305.63
合计 149.57 171.21 15.15 - 305.63
项目 本年减少数
期初数 本期计提数 期末数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72.22 91.26 13.90 - 149.57
合计 72.22 91.26 13.90 - 149.57
项目 本年减少数
期初数 本期计提数 期末数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23.76 8.85 60.39 - 72.22
合计 123.76 8.85 60.39 - 72.22
万元、305.63 万元和 337.46 万元,公司转销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60.39
万元、13.90 万元、15.15 万元、33.50 万元。
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睿健医疗 2.43% 0.20% -
威高血净 1.31% 0.73% 0.69%
宝莱特 6.26% 3.62% 2.10%
天益医疗 2.05% 0.59% 0.50%
行业平均值 3.01% 1.28% 0.82%
修正行业平均值(剔除
宝莱特)
三鑫医疗 1.54% 0.74% 0.3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9 月末相关数据。
由上表可见,2022 年末、2023 年末以及 2024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比例分别为 0.37%、0.74%和 1.54%,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处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范围之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
近年来,宝莱特主要产品之一监护仪设备的市场需求下滑较大,使得其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金额逐年增长。公司产品未涉及监护仪设备,故剔除宝莱特对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行业平均值进行修正。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剔
除宝莱特后的行业平均值分别为 0.40%、0.51%和 1.93%,与公司的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较为一致。
综上所述,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
结构相对稳定;存货库龄主要在 1 年以内;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公司大部
分产品质保期在 2 年及以上;公司产品质量稳定,退换货比例较低;公司存货周
转速度较快,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充分,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合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具体规定,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情况及
是否有效执行。
(一)结合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具体规定,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
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序 被处罚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分析
号 主体 机关
公司因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人身伤
已足额缴纳 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次处罚金额 34.99 万元在该区间范围内,属于一般事故;
害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罚款,对设备 2、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 版)》第一部分综合类(三十六)的规定―(一)发生一般事
南昌 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
电气安全等 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应 2022 年 2 月 [蓝]应急罚 款、第四款的规定,参照应急管
急管 16 日 [2022]001 号 理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
查,并完善了 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事故,
理局 量标准(2018 版)》第一部分的
相关管理制 且为所列情节最轻的情况;
规定,决定处以人民币叁拾肆万
度。 3、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显示,公司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玖仟玖佰元的罚款。
综上可认为,本次违法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云南三鑫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
安宁 好有效、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国 已 足 额 缴 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云南三鑫的相关违法行为所受到处罚金额都
市消 安消行罚决 家标准等情形,违反了《中华人 罚款,并对涉 为相关规定的处罚金额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援大 0032 号 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云南 事 项 进 行 了 3、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中确认了该项违法情节为一般违法情节,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队 三鑫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元 处理和完善。 综上可认为,本次违法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整的处罚。
公司因第三方符合性标志出现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年修正)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
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构成对商品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
赤壁
质量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相 已 足 额 缴 纳 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
市市 赤壁市监处
督管 号
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 包装。 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及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
理局
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定,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陆万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罚款金额低于法规规定的下限;
南昌 洪市监稽处 鑫威康因经营第三方生产的不符 1、鑫威康在采购前审核了产品、供应商和生产单位的合法资质,签订了购销合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市市 2023 年 5 月 罚字 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 已 足 额 缴 纳 鑫威康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场监 4日 [2022]5023 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 罚款并整改。 2、鑫威康在事发后立即果断采取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进一步的危害后果,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鑫威康
督管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序 被处罚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分析
号 主体 机关
理局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
政处罚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 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
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参照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 30%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10 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南 4、参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鑫威康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十条第(五)(七)和(九)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鑫威 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
康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 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七)有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九)积极采取
召回、改正等措施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上述法律法规给予了减轻处罚。
综上可认为,本次违法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 10 万元以
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四川威力生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沁阳 四川威力生因擅自变更医疗器械
市市 仓库地址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医
四川威力 2025 年 4 月 沁市监处罚 已 足 额 缴 纳 则》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裁量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2.2 万元以下罚款‖,对四川威力生处人
(2022
生 2日 [2025]58 号 罚款并整改。 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从轻处罚情形;
督管 年修正)第十五条及第十七条,
理局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
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将四川威力生的违法行为格次裁量为从轻;
综上可认为,本次违法违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黑龙江鑫品晰于 2024 年 6 月被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
暂停生产,主要原因是黑龙江鑫品晰在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飞行检查中发现存
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情形。黑龙江鑫品晰经暂停生产
并整改后,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解除暂停
生产决定书》,经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确认,黑龙江鑫品晰已完成全
部缺陷问题的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黑龙江鑫品晰暂停生产的决定。上述
事项属于有关部门在行业日常监管过程中,对企业的不规范或者轻微违法行为所
采取的直接纠正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査办法》第
二十五条规定的“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因素消除后,
应当及时解除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且上述事项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不需要召
回相关产品,未造成较大范围的影响。同时,黑龙江鑫品晰所在地黑龙江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无违法行政处罚证明。综上可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
行为。
发行人子公司成都威力生 2023 年在接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中,
曾因部分一般缺陷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管理,属于《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査办
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因素
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属于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企业
的不规范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纠正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
违法行为。
发行人子公司宁波菲拉尔 2023 年曾因企业食堂采购的鲜香榨菜丝食品不合
格被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属于主管部门在日常监
管中对企业的不规范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纠正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子公司云南三鑫 2023 年曾因一名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被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属于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
中对企业的不规范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纠正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
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
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增
发还应当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四)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除前款规定条件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第十条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还应
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一)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行为:
(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
(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
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
除外。
行完毕,原则上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主要来源于被处罚主体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
响恶劣等的除外。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及档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行政处罚及其他违法违规行
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已就其违法违规事项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完成相应整改;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处罚金额及档位、有权机关开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上述行政处罚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
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情况及是否有效执行
发行人已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健
全情况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在部门设置方面,发行人建立了安环基建部门用以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安环基建部门下设安全规划组、工程规划组和基础建设组。安环基建部门主要职
能如下:负责厂区安全管理,负责厂区安全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含
应急设施)的完好、有效;负责组织厂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负责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的监管等。
在人员设置方面,发行人设立了安委会,作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
护等工作的领导机构,安委会由机构领导组、机构成员和安委会办公室组成,安
委会主任为发行人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主要为发行人副总经理,旨在由公司领
导层面牵头对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具体有《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
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危化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厂内车辆安全管
理规定》《培训管理制度》《EHS 事故事件分类及分级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火灾应急预案》
《消防演练管理办法》等,并根据法
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传达给从业人员,规范从业人员
的生产作业行为。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发行人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简称“三必管”)”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设立了由公司领导层牵头主管的安委会,作为安全生
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领导机构。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发行人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例会所议事项包括往期工作情况回
顾、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表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等。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发行人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按照发行人制定的《培训管理制度》进
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充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与应急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
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同时新员工入职需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活动,培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安全风险排查及事件事故管理
发行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及事故应急预
案的演练计划,并要求定期组织演练。依照《EHS 事故事件分类及分级办法》
对事件事故进行管理,划分不同事故等级,建立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5)职业病防治
发行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委托有资质第
三方医疗机构定期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监测员工
的健康状况,并取得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发行人制定了《安全检查内部奖励机制建设文件》,提高全体员工隐
患排查的积极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发行人还通过不定期举办 6S 问答竞赛
等多种形式激发员工重视程度和学习兴趣,巩固安全知识。
经核查,发行人存在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
“(一)结合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
体规定,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产经营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做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通过增加防护装置、设立
安全培训道场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
发生,为发行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根据发行人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控制度,相关制
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六、结合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的主要资产、债务和资金状况,说明上述相
关方是否具备相应的现金补偿履约能力,开展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是否已向
公司提供履约保障措施,相关资产减值是否充分。
(一)结合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的主要资产、债务和资金状况,说明上述
相关方是否具备相应的现金补偿履约能力
经公司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吴祈纯、张水花、刘必钰和许晋阳确认,其目
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外股权投资,资金积累较为有限。
根据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对外股权
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
特定原股东 被投资企业 认缴出资额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备注
姓名 名称 (万元)
(万元)
吴祈纯持有的
厦门精配软件工
吴祈纯 1,895.50 673.44 35.53% 66.48 万元投
程有限公司
资权益被冻结
厦门精配金准科
吴祈纯 300.00 168.36 56.12% 未开展业务
技有限公司
经营异常、失
厦门金海帆演艺
吴祈纯 1,000.00 75.00 7.50% 信被执行人、
投资有限公司
限制高消费
厦门精配软件工
张水花 1,895.50 200.04 10.55% 无
程有限公司
厦门精配金准科
张水花 300.00 50.01 16.67% 未开展业务
技有限公司
被投资企业
特定原股东 被投资企业 认缴出资额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备注
姓名 名称 (万元)
(万元)
厦门精配软件工
刘必钰 1,895.50 204.12 10.77% 无
程有限公司
厦门精配金准科
刘必钰 300.00 51.03 17.01% 未开展业务
技有限公司
厦门精配软件工
许晋阳 1,895.50 122.40 6.46% 无
程有限公司
厦门精配金准科
许晋阳 300.00 30.60 10.20% 未开展业务
技有限公司
厦门格美特物联
许晋阳 100.00 62.37 62.37% 无
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通嘉医疗科
许晋阳 610.00 360.00 59.02% 歇业
技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见,除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外,特定原股东对外投资的其他
企业中,厦门金海帆演艺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异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辽宁通嘉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于歇业状态,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仅厦门格美特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特定原股东对厦门格美特
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较低,持有的股权价值有限。
经公司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确认,其主要对外债务包括:1)许晋阳向银
行贷款 470 万元用于个人经营;2)吴祈纯、张水花、刘必钰和许晋阳新设公司
(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精配借款 300.00 万元用于回购公司持有
的厦门精配 1.80%股权;3)吴祈纯持有的厦门精配 66.48 万元投资权益被司法冻
结。除上述情形外,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不存在其他重大债务(不含与公司相关
回购承诺形成的债务)。
综上所述,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目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其拥有的主要资产
为对外股权投资,但特定原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较低,对外股权投资价值有限。此
外,特定原股东存在部分对外债务,特定原股东的现金补偿履约能力较弱。
(二)开展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已完成部分股权回购,具体情况如
下: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设立的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
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厦门精配 1.80%股权转让
给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300.00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经公司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确认,其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尽快完
成剩余股份回购。后续,公司将在保障厦门精配业务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积极
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保持沟通,推动完成股份回购事项。
(三)是否已向公司提供履约保障措施
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已向公司提供履约保障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义务的担保。
“本人将严格按照《股权投资协
议书》触发条款的约定,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款、补偿款
等全部应付款项,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对股权投资等资产权益进行处置)。”
(四)相关资产减值是否充分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1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86.16 1,487.31 1,907.63 1,210.50
净利润 -957.58 5.26 269.47 5.69
总资产 5,678.43 6,845.42 6,965.91 4,692.95
净资产 5,498.93 6,441.43 6,437.49 3,990.58
注:202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所提升,其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判断对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能力承压,公司判断对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
并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
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厦门精
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20.40%股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5]
第 2024 号),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
利润-957.58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经营状况未得到改善,公司将于本年度
终了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出于谨慎原则,公司结合
厦门精配历史经营业绩以及在手订单情况,采用收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初步测算,初步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值
项目
一、息前税后利润 -45.72 192.35 405.86 528.24 564.49 563.12
加:折旧/摊销 149.40 139.21 141.11 144.67 148.27 143.40
二、毛现金流 103.68 331.56 546.97 672.92 712.77 706.53
加:税后利息 - - - - - -
减:资本性支出 - 11.32 90.73 68.86 539.12 134.76
减: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1,635.20 559.39 537.34 467.90 220.07 -
三、自由现金流量 1,738.88 -239.15 -81.11 136.15 -46.43 571.77
折现年限 0.50 1.50 2.50 3.50 4.50 永续
折现率 10.88% 10.88% 10.88% 10.88% 10.88% 10.88%
折现系数 0.9497 0.8565 0.7724 0.6966 0.6283 5.7748
四、现金流量现值 1,651.42 -204.83 -62.65 94.84 -29.17 3,301.85
五、经营性资产价值 4,751.00
加: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
负债净值
减:基准日付息债务 -
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887.00
七、18.60%股权可收回金额 1,094.98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是否存在减值 是
减值金额 693.11
上述减值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由于可能存在公司尚未考虑到的其他影
响因素,公司预计将于本年度终了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万元~800
万元,具体计提金额以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2025 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760.22 万元,净利润 20,431.28 万元,计提 500 万元~800
万 元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占 公 司 2025 年 前 三 季 度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已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此外,公司将于本
年度终了时根据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长期股权投资进一步计提减值
准备。
七、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
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
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
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
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
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归母净资产比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 14,877.06 万元,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库存现金 0.75 否
银行存款 13,534.83 否
其他货币资金 1,341.48 否
合计 14,877.06 /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32,171.33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风险 账面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范围及比例 财务性
等级 价值
投资
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
固定收益 产;除股票型、债券型、
海通期货周周
类集合资 货币型以外的公募基金
产管理计 投资比例:投资于固定收
产管理计划
划 益类资产按市值计不低
于计划总资产的 80%
投资范围:资产管理产品
海通期货财富
固定收益 投资比例:按照穿透原则
匠心 100 系列
类单一资 合并计算所投资的底层
产管理计 标的,投资于固定收益类
一资产管理计
划 资产按市值计算不低于
划
总资产的 80%
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
固定收益
南京证券神州 产
类集合资 中低
产管理计 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 产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
划
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
幸福 99 添益
产、权益类资产
(安享优选)7 固定收益
天持有期 10 类
产占比总资产比例不低
期理财
于 80%
是否属于
风险 账面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范围及比例 财务性
等级 价值
投资
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
固定收益 产;除股票型、债券型、
海通期货周周
类集合资 货币型以外的公募基金
产管理计 投资比例:投资于固定收
产管理计划
划 益类资产按市值计不低
于计划总资产的 80%
投资范围:现金;期限在
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工银理财·法 397 天)的债券、在银行
人“添利宝” 固定收益 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
净值型理财产 类 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品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比例:投资于存款、
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
例为 100%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以
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
工银理财·核
收益类资产(货币市场工
心优选固定收
固定收益 具类、债券及债券基金、
类 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
赎回开放净值
权类资产)
型理财产品
投资比例:100%投资于
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
合计 / / / / 32,171.33 /
一般而言,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分为五个风险等级:R1(谨慎型、低风险)、
R2(稳健型、中低风险)、R3(平衡型、中风险)、R4(进取型、中高风险)、
R5(激进型、高风险)。其中,R1 基本收益固定,主要投资于信用等级的债券、
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R2 亏损概率较小,主要投资于债券、银行理财等
低波动的金融产品;R3 有亏损本金的可能性,收益浮动且有一定的波动,投资
于多种金融产品;R4 与 R5 亏损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波动性较大。
公司持有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相关理财产品主要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
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512.02 万元,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备用金 35.25 否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 104.87 否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149.59 否
其他 320.65 否
小计 610.36 /
减:坏账准备 98.34 /
合计 512.02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履约及投标保证金、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以及经
营性其他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37.88 万元,主要
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760.57 万元,系公
司对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895.50 万
元。2022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的股权。2023 年 9 月,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吸收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新股东,注册资本增加至 1,895.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被稀释至
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厦门精配 1.80%股权转让
给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300.00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下降至 18.60%。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软件、工程及硬件一体化服务的
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安全用药辅助决策系统、智能静配管理系统、临床药
师工作站、药房药库管理系统和区域药学监管平台。因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
务关联性较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该投资为财务性投资。该投资系 2022
年对外投资形成,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974.20 万元,
系公司对矩阵纵横三号(海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2023
年 7 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与矩阵(海南)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亿百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财开银信息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矩阵纵横三号(海南)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出资比例为 7.63%。矩阵纵横三号(海南)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向为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投资于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
该投资系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该投资系 2023
年对外投资形成,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22.60 万元,主
要为预付的设备等长期资产购置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
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账面价值 1,760.57 万元
公司在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18.60%
公司认缴金额 352.56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352.56 万元
投资时间 2022 年 9 月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软件、工程
及硬件一体化服务的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安全用
主营业务
药辅助决策系统、智能静配管理系统、临床药师工作站、
药房药库管理系统和区域药学监管平台。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关联性较弱。因此,公司认定该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由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回购股份
项目 内容
账面价值 974.20 万元
公司在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7.63%
公司认缴金额 1,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000.00 万元
投资时间 2023 年 7 月
矩阵纵横三号(海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主营业务 伙)的主要投资方向为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等企业。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
矩阵纵横三号(海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伙)系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联性。因此,
公司认定该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734.77 万元(上述
两项对外股权投资),占 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98%,
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2 月 7 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
入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八、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上述回复内容涉及的相关风险事项中,关于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
集说明书中进行补充披露,关于境外经营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风险。
九、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对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经销收入的核查过程、
手段及结果,各期函证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金额、比例、
具体原因及进一步核查措施,核查程序是否到位,核查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能
否支持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经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结论。
(一)对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经销收入的核查过程、手段及结果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经销收入真实性,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
过程、手段及结果如下:
查阅发行人与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控制度文件,并通过执行穿行测试程序了
解发行人销售与收款相关的业务流程,了解并评价发行人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
控制设计合理性,并通过执行控制测试程序,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体包括:
①访谈发行人的管理层及销售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情况、
发展趋势及与主要客户合作开展情况,了解公司销售业务的主要模式和业务流程。
②对发行人客户选取销售样本,并对销售业务流程中的各关键控制节点进行
控制测试,检查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及订单、出库单、送货单(收货单)、报
关单、提单、结算资料、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通过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穿行测试和抽样测试,经核查确认公司的内部控制有
效,收入确认符合公司既定的政策和会计准则。
查阅主要销售合同、订单,对于不同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分析,
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关键条款与条件。经核查,公司的
收入确认原则和具体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执行分析性程序,识别营业收入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取
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明细表,了解公司的主要产品结构、主要客户
群体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行业整体发展情况进行对比,检查收入是
否存在异常波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
分季度的收入较为均衡,报告期内的收入波动与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相匹配。
将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与账面销售收入对比,
分析差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经核查,公司境外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不存在重
大差异,出口报关金额与境外收入规模基本匹配,境外收入与出口免抵退税金额
基本匹配。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新增客户,通过查阅公开信息、企查查等第三
方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或工商网站、登录官网,了解其背景信息,判断客户与公司
产生业务合作的商业理由及合理性,核查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
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
证,对双方合作的各期发生额、往来期末余额进行确认,选取样本时综合考虑客
户应收账款余额及交易金额的大小等因素。执行独立发函程序并要求客户直接回
函至指定的地址,并由专人负责跟踪和统计回函情况,各期发函及回函情况详见
本问题回复“(二)各期函证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金额、
比例、具体原因及进一步核查措施”的回复内容。
查阅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抽样并核查
相应的销售合同及订单、出库单、送货单(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结算资料、
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结合客户回款检查,对交易真实性进行确认。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548.28 9,550.55 9,599.73 9,802.42
期后回款比例 49.35% 68.80% 87.21% 91.64%
期后未回款金额 4,836.44 2,979.76 1,227.58 819.12
其中:医院客户未回
款金额
医院客户未回款金
额占比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回
款比例分别为 91.64%、87.21%、68.80%及 49.35%,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结合期末存货监盘程序,对各报告期末前后销售交易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性测
试,确认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检查是否存在期后大额销售退回情
况。经核查,公司销售收入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不存在报告期后大额销售退
回的情形。
对发行人主要境内外客户执行访谈程序,了解客户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等,核实客户与发行人业务往来的背景、交易真实性与关联
关系,关注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对其业务开展情况及销
售真实性等进行核查确认。
(1)境外收入访谈情况
报告期内,对发行人境外客户执行访谈程序的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18,700.17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访谈程序核查的境
外销售收入金额
访谈程序核查的境
外销售收入比例
(2)经销收入访谈情况
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经销客户执行访谈程序的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销收入 53,217.57 106,973.36 99,529.24 94,998.09
访谈程序核查的经
销收入金额
访谈程序核查的经
销收入比例
经核查,发行人境外销售、经销收入具有真实性,执行核查过程中未发现重
大异常。
(二)各期函证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金额、比例、
具体原因及进一步核查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外销收入金额 A 18,700.17 27,412.03 19,621.42 27,059.56
发函金额 B 10,810.28 15,081.72 7,229.19 18,503.92
发函情况
发函比例 C=B/A 57.81% 55.02% 36.84% 68.38%
回函金额 D=F+H 948.77 1,434.01 2,069.55 14,192.89
回函情况
回函比例 E=D/A 5.07% 5.23% 10.55% 52.45%
项目 计算公式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回函相符金额 F 948.77 1,434.01 2,069.55 3,827.87
回函相符比例 G=F/A 5.07% 5.23% 10.55% 14.15%
回函不符金额 H - - - 10,365.02
回函不符比例 I=H/A - - - 38.30%
补充走访金额 J 7,405.03 10,655.47 3,789.59 3,219.44
补充走访比例 K=J/A 39.60% 38.87% 19.31% 11.90%
未回函且未补
L=B-D-J 2,456.47 2,992.24 1,370.05 1,091.58
充走访金额
未回函且未补
M=L/A 13.14% 10.92% 6.98% 4.03%
充走访比例
未回函情况
未回函且未补
充走访但执行
N 2,456.47 2,992.24 1,370.05 1,091.58
替代程序确认
金额
注:2022 年仅发行人外销客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回函不符,该客户回函金额与发行人账面
收入相差 41,851.00 美元,系收入确认时间性差异所致,经执行调节及替代测试后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销收入金额 A 53,217.57 106,973.36 99,529.24 94,998.09
发函金额 B 11,498.45 23,446.17 20,401.32 17,243.17
发函情况
发函比例 C=B/A 21.61% 21.92% 20.50% 18.15%
回函金额 D=F+H 9,896.79 17,218.01 13,891.50 12,203.69
回函比例 E=D/A 18.60% 16.10% 13.96% 12.85%
回函相符金额 F 9,217.79 15,775.31 12,692.27 10,563.28
回函情况
回函相符比例 G=F/A 17.32% 14.75% 12.75% 11.12%
回函不符金额 H 678.99 1,442.70 1,199.23 1,640.41
回函不符比例 I=H/A 1.28% 1.35% 1.20% 1.73%
未回函金额 J 1,608.64 6,232.14 6,497.63 5,040.22
未回函比例 K=J/A 3.02% 5.83% 6.53% 5.31%
未回函情况
未回函但执行
替代程序确认 L 1,608.64 6,232.14 6,497.63 5,040.22
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客户回函不符金额及占比较小,不符原因主要系与部分客
户存在入账时间差异。
客户未回函原因:①境外客户未回函主要系文化差异、隐私保护、商业习惯
等原因不提供此类支持,处理回函意愿较低。②部分客户合作较少或订单已履约
完毕的客户,客户处理回函意愿较低。
针对回函不符及未回函客户,通过了解有关差异形成的具体情况,分析差异
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执行替代测试程序,查验有关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订单、送货
单(签收单)、报关单、提单、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原始凭证核实确认有关客
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三)核查程序是否到位,核查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能否支持对发行人外
销收入真实性、经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进行交叉佐证和充分核查,以论证发行人收入真实性,
收入核查程序到位。通过了解并测试发行人内控制度,了解发行人所制定的与销
售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
理,进行网络信息查询,并实施分析性程序、细节测试、截止性测试、函证及访
谈程序等,确认发行人收入核查信息披露充分,能够支持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
性、经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结论。
十、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会计师主要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产品特性,分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与毛
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波动原因;获取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以及血液透析行业
的相关研究报告及行业发展情况,测试产品价格下降对发行人经营规模的影响,
分析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产生不利影响及风险情况。
策、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了解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销售模式、血液透析行业的终端需求情况、相关政策等,核查发行人以经销
模式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获取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表,了
解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区域、主要客户合作历史及稳定性、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复核及分析报告期内外销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了解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执行外销穿行测试,测试相关内部
控制的运行有效性;针对境外销售收入主要客户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境外收
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主要核查境外销售收入相关合同/订单、出库单、发票、
出口报关单、提单、装箱单、银行回单等单据;从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及出口免抵
退税申报材料中统计发行人海关出口销售明细,并与发行人出口销售收入进行核
对,分析与境外收入差异形成的原因;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发行人报告期
与其收入发生额及应收余额;获取发行人主要销售国家及地区的经济情况与贸易
政策信息,了解外销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及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型、销售模式及结算政策,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并按客户类型统计
分析;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明细,了解主要应收账款坏账核
销的原因并检查其审批程序;查询应收账款对象是否存在已注销或信用风险发生
重大变化情况;了解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做分析比较,了解 2023 年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获取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末的存货明细表,了解公司各类存货构成,分析存货结构及余额变动的合
理性;获取报告期内主要产成品保质期,确认是否存在过期滞销产品;了解发行
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复核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和减值测试
结果,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库龄表,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信息渠道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网络查询;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营业外支出明细;获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材料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
证明等材料,比照对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对违法违规事项性质进行判断,并形成分
析备忘录;结合违法违规事项性质,并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逐项核对,对相关事项是否违反发行条件进行认定;
获取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清单,查阅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公司安全
生产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访谈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安全生产部
门的设置情况和运行情况;查阅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整改材料,检查整改材
料中提到的完善措施在后续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落实情况,了解安全生产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
原股东对外股权投资情况,了解特定原股东的主要资产、债务和资金状况,分析
特定原股东的现金补偿履约能力;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访谈发行人管理层相关人员,了解开展股份回购
的最新进展;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访
谈发行人管理层相关人员,了解特定原股东向发行人提供的履约保障措施;获取
报告期内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获取并查阅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20.40%股权可收回金额资产
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5]第 2024 号),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
可收回金额的测算文件,分析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协议,了解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并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基本信息查询,分析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了
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
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原因
是国内在透患者数量和新增患者的增长、国内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政策和国外市场
带来的市场机遇;发行人给药器具类业务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因素和主要客户变动
因素导致收入和毛利率下滑;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将导致发行人相关产品售价下降,
通过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可实现销量增长,发行人可克服售价下
降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同时,发行人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中就相关风险进行重大事
项提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其他类”包括其他医疗器械及其配件收
入及仓储、灭菌等其他收入。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与血液透析设备维保形
成的收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均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终端需求
情况持续增加且在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下不断渗透,公司主要产品以经销模式为
主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发行人的境外生产成本、出口报关金额、出口
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具有匹配性,外销收入真实、会计确认
准确;除部分国家及地区与我国存在贸易限制外,发行人其他主要境外客户所在
国家、地区对发行人相关产品无特别贸易措施限制,发行人外销业务能够保持稳
定与持续,境外生产经营不存在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实行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与主要客户的
结算方式以先款后货为主;应收账款坏账核销金额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款情况总体良好;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
异,公司对已注销或信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2023 年库存商品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为顺应市场需求增长趋
势,提前在云南、四川、江西等地积极布局血液透析类产品产能,相应产品产量
及库存商品增加,具备合理性;根据发行人各期末存货结构、存货库龄情况、期
后结转情况、退换货情况、主要产品保质期限和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以及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
关规定;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已建立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1)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目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
外股权投资,但特定原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较低,对外股权投资价值有限。此外,
特定原股东存在部分对外债务,特定原股东的现金补偿履约能力较弱;厦门精配
特定原股东已通过厦门精配金准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发行人持有的厦门精配 1.80%
股权;厦门精配特定原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厦门精配股权(合计 59.80%股权,对
应 1,133.52 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履行回购义务的担保。同
时,特定原股东已向公司做出履约保证承诺,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计提充分。
(2)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问题二
万元拟投向“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
项目”
(以下简称“透析膜及透析器项目”),16,600.00 万元拟投向“三鑫医疗高
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
管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透析管路项目”),2,400.00 万元
拟投向“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灭菌
生产线项目”),13,000.00 万元拟补充流动资金。透析膜及透析器项目、透析管
路项目拟通过产线扩充及引入立体化仓储结构、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
等,构建现代化生产与仓储解决方案,达产后将分别形成年产 1,000 万支血液透
析器产品生产能力和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产品生产能力。灭菌生产线项
目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以满足公司血液透析器产
能扩充所带来的辐照灭菌需求。
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20,419.64 万元,净利润 2,903.22 万元,达产后至预测期末
的综合毛利率为 30.03%。透析管路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
现销售收入 22,183.47 万元,净利润 2,226.28 万元,达产后至预测期末的综合毛
利率为 25.16%。灭菌生产线项目主要为满足公司血液透析器产能扩充所带来的
辐照灭菌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透析管路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血液透析管生产车间和血液透析管立体
仓库。本次募投项目中,透析膜及透析器改扩建项目、透析管路项目、灭菌生
产线项目均尚未取得环评批复。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21,558.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6.16%。
请发行人:
(1)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对辐照灭菌服务的需求情况、目前辐照灭
菌服务实际开展情况,以及本次灭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的具体应用范围、是否
仅服务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建产线,说明灭菌生产线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结合本
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纳
入集采情况、预计未来售价变化、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收入和成本构成、销量情
况等,说明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发行人已实施项目的情
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审慎、合理。
(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类产品扩产倍
数、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
率、竞争优势、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
明本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消化措施。
(4)本次募投项目环评、能评批复
的取得进展,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
案,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5)结合本
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6)本次新建车间和仓库
是否用于对外出租,是否可能存在厂房闲置的情形。
(7)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
细和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是否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8)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
资产负债率、营运资金需求、带息债务及还款安排、银行授信等,量化测算并
说明本次融资必要性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3)(5)(7)(8)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4)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对辐照灭菌服务的需求情况、目前辐照灭菌服务实
际开展情况,以及本次灭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的具体应用范围、是否仅服务于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产线,说明灭菌生产线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结合本次募投项
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投向主业,是否符合
《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一)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对辐照灭菌服务的需求情况、目前辐照灭菌服务
实际开展情况,以及本次灭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的具体应用范围、是否仅服务
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建产线,说明灭菌生产线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情况
(1)公司现有业务对辐照灭菌服务的需求情况
公司经营的大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根据行业标准需要达到无菌状态才可进行
销售。目前,公司主要采用两种灭菌技术,辐照灭菌和环氧乙烷灭菌,两种灭菌
方式的情况如下:
项目 辐照灭菌 环氧乙烷灭菌
利用高能射线(如伽马射线、电子束或 利用环氧乙烷气体的化学性质,与微
灭菌原理 X 射线)穿透产品,破坏微生物 DNA 生物中的蛋白质和 DNA 发生化学反
和 RNA,从而达到灭菌的效果 应,导致微生物死亡
灭菌温度 室温或低温 低温(30–60°C)
穿透能力 伽马射线强,电子束中等 很强(气体渗透)
适用材料 热敏但耐辐射材料 热、湿敏感材料
灭菌时间 数分钟至数小时 数十小时至数天
残留问题 无放射残留 需解析去残留
快速、干净、可成品灭菌,适合一次性 渗透力强、材料适配性好,适用于结
优点
医疗耗材、大批量生产 构复杂或对辐射敏感的器械
设备投资高、场地防护要求严格;操作
缺点 周期长、残留问题、对环境要求高
需符合辐射安全规范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对应使用的灭菌方式情况如下:
产品 灭菌方式
透析器 辐照灭菌
透析管 环氧乙烷灭菌
环氧乙烷灭菌、蒸汽湿热灭菌(仅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使
给药器具(注射器、输液器等)
用)
心胸外科产品(导管、血液包等) 环氧乙烷灭菌
公司的给药器具、透析管等产品备案使用的灭菌方式为环氧乙烷灭菌方式,
现有业务中使用辐照灭菌的产品主要为血液透析器,随着公司的透析器产量不断
增加,公司对于辐照灭菌的需求不断增长。
(2)目前辐照灭菌服务实际开展情况
目前,公司的辐照灭菌服务具体由发行人的子公司江西呈图康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现有辐照灭菌产线的地点位于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
同时还为周边的企业提供辐照灭菌服务。
售收入以及对其他企业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并报表范
围内企业
其他企业 142.80 32.37% 105.67 38.67% 10.62 34.31%
合计 441.16 100.00% 273.26 100.00% 30.94 100.00%
由上表可知,现有辐照灭菌产线主要用于服务公司的透析器产品,富余产能
用于服务外部其他企业。
目新建产线
本次辐照灭菌产线是本次募投项目中“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
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血液透析器项目”)的配套设
施,将由子公司江西呈图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技
术开发区河洲路 4899 号,具体应用于透析器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于本次募投
项目的新建产线和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洲路 4899 号厂区的已建成
的相关产品生产线。
(1)新老产线地理位置不同,配套新建使得物料周转更经济
出于生产效率、物料周转经济性的考虑,最优的情况为发行人的辐照灭菌产
线与透析器的包装产线相连接,包装好的成品透析器直接进入灭菌车间进行灭菌,
灭菌完成后即进入仓库,达到可直接对外销售状态。
发行人现有灭菌生产线位于发行人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
大道 999 号(小蓝厂区),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
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洲路
菌产线,将大大增加往返两个厂区之间的物流、搬运、装卸等成本。
(2)匹配增长的灭菌需求
目前,发行人使用辐照灭菌的产品主要为血液透析器,透析管等其他产品使
用环氧乙烷灭菌技术。未来公司对于使用辐照灭菌的需求将会继续增加:
一方面,现有辐照灭菌产线 60%-70%的产能已用于发行人自身产品,剩余
灭菌产线的产能无法满足新建血液透析器项目年产 1000 万支透析器的灭菌需求,
同时,公司未来血液透析器的产量将继续增长,相应的对于辐照灭菌的需求将进
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电子束灭菌产线通过加速器技术实现即开即用,可快速承接新增
需求,缩短客户交付周期,可满足医疗器械对高效灭菌的刚性需求,相比传统化
学灭菌方式,电子束辐照灭菌具有高效、环保、灭菌彻底、适用范围广等优势,
预计未来在医疗器械灭菌领域应用将更加广泛,未来公司也将计划让更多的产品
采用辐照灭菌方式进行灭菌。
综上,本次辐照灭菌产线是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血液透析器项目的配套设施,
符合发行人实际生产流程,有利于保障生产效率、物料周转经济性,同时,新建
辐照灭菌产线为发行人日益增长的灭菌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灭菌生产线
项目的实施具备必要性。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
否属于投向主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
析器改扩建项目、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江西呈图康电子
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扩充现有的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
并建设配套辐照灭菌产线,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
为公司扩大现有业务规模提供生产保障。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与现有业务的联系
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
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 透析器为公司现有产品,此募投项目为现有业务扩产
项目
三鑫医疗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
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透析管路为公司现有产品,此募投项目为现有业务扩产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产线及配套
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 辐照灭菌生产线用于透析产品的灭菌,此募投项目主要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为扩产配套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
降低财务费用,并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为扩大现有业务的产能,与现有业务不存在区别。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随着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提高现有业务
规模。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投向主业,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灭菌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具备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投向主业,
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纳入集采情况、预计未来售价变化、报
告期内相关产品收入和成本构成、销量情况等,说明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同类项目、发行人已实施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审慎、合
理。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发行人已实施项目的情况对比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年产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产品以及年产
发行人与本次募投项目有关的纳入集采的主要血液净化类产品的具体情况
如下:
集采项目 主体 产品种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滤过管路 非专机专用型血滤置换液补液管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透析管路 普通管路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透析管路 普通管路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透析管路 普通管路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4
京 津 冀
“3+N”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9
联盟血液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9
透析类医
用耗材带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5-1.8
量联动采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5-1.8
购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4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9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9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5-1.8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5-1.8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高通量 1.5-1.8
二十三省 三鑫医疗 血液透析器 非高通量 1.5-1.8
血液透析
类医用耗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透析管路 普通管路
材联盟集 云南三鑫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透析管路 普通管路
中带量采
购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滤过管路 非专机专用型血滤置换液补液管
三鑫医疗 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 血液滤过管路 非专机专用型血滤置换液补液管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本次募投涉及的血液透析器和血液透析管路产品均已纳
入集采,为将来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利保障。
(1)本次募投项目收入预测情况
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血液透析器项目”)、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
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血液透析管项目”)预
测期间的销量、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收入的测算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支、万套、元/支、元/套、万元
建设及调试期 投产期 达产期
募投项目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达产率 0% 0% 30% 65% 90% 100% 100% 100% 100% 100%
血液透析 销量 - - 300 650 9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器项目 不含税单价 / / 22.94 22.25 21.70 21.26 20.84 20.42 20.42 20.42
不含税销售收入 - - 6,882.00 14,463.67 19,525.95 21,261.59 20,836.36 20,419.64 20,419.64 20,419.64
达产率 0% 0% 30% 65% 90% 100% 100% 100% 100% 100%
血液透析 销量 - - 900 1,950 2,7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管项目 不含税单价 / / 8.35 8.10 7.86 7.70 7.55 7.39 7.39 7.39
不含税销售收入 - - 7,515.00 15,794.03 21,212.59 23,098.15 22,636.19 22,183.47 22,183.47 22,183.47
(2)发行人现有相关产品的收入、销量、销售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的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产品收入、销量以及单价
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具体产品 项目 2024 年变动比例 2023 年变动比例
数量 42.62% 9.25%
血液透析器 单价 -14.44% -7.65%
收入金额 22.03% 0.89%
数量 27.89% 0.48%
血液透析管 单价 -6.65% -1.67%
收入金额 19.38% -1.20%
报告期内,受到国内血液净化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集采政策的深化实施,
发行人现有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产品的销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其中,血液透
析器销售数量 2023 年增长 9.25%,2024 年增长 42.62%,血液透析管销售数量
影响,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其中,血液透析器销售
单价 2023 年下降 7.65%,2024 年下降 14.44%,血液透析管销售数量 2023 年下
降 1.67%,2024 年下降 6.65%。
(3)本次募投项目销售数量测算的合理性分析
销售数量方面,血液透析器项目、血液透析管项目预计从建设期末 T+3 期
开始进行生产,直至 T+6 期实现达产,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销
售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及血液透析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大环境,与发
行人现有已实施项目情况相符合,本募投项目的销售数量预测具备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销售单价测算的合理性分析
销售单价方面,基于报告期内集采降价情况,血液透析器项目、血液透析管
项目 T+3 期的销售单价分别参照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
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进行预测,同时,考虑了未来竞争加剧以及集采降价影响,
T+4、T+5 期的销售单价同比下降 2.5%-3%、T+6 期至 T+8 期的销售单价同比下
降 2%,最后 3 年单价趋于稳定,保持不变。
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产品的销售单价变动情况来看,
血液透析器项目、血液透析管项目在进行销售单价预测时已考虑未来竞争加剧以
及集采政策导致的单价下降,同时出于谨慎原则,预测期内总体呈不断下降趋势,
与发行人现有已实施项目情况相符合,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单价预测具备合理性。
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的预测与报告期内相关产
品的销售情况相符合,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预测具备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成本测算的具体方式如下: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达产期参考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血液透析器、血液
透析管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单位直接人工成本,投产初期考虑到达产率较低时
规模效应不显著,成本会有所偏高,相应有所上浮,在此单位直接材料、单位直
接人工的基础上,结合预测期各期的达产率和产量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进
行测算。
制造费用:发行人制造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折旧摊销费用以及燃料动力
费用。其中,人工费用以及燃料动力费用与前述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测算方式
一致,参考相关产品 2025 年 1-6 月的相关单位成本,结合预测期的产量进行测
算;折旧摊销费用包括项目建设新增固定资产对应的折旧以及新建产线所在车间
分摊的土地、厂房的折旧摊销。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江西呈图康辐照项目作
为血液透析器项目的配套灭菌项目,血液透析器项目的制造费用中还包括了此项
目新增固定资产对应的折旧。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情况下,发行人成本测算时主要参考报告期内的料工
费比例进行成本预估。鉴于本次测算募投项目效益时点为 2025 年下半年,本次
募投项目料工费的测算重点参考了 2025 年 1-6 月的料工费的情况,与报告期内
的料工费构成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次募投测算中的成本测算具有合理性。
血液透析器项目、血液透析管项目营运期料工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与报告期
内相关产品的料工费占实际生产成本的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项目 项目运营期均值 报告期内均值
血液 直接材料 72.38% 77.54%
透析器 直接人工 4.38% 3.98%
募投项目 项目 项目运营期均值 报告期内均值
制造费用 23.24% 18.48%
合计 100.00% 100.00%
直接材料 55.46% 55.44%
血液 直接人工 26.38% 22.37%
透析管 制造费用 18.16% 22.19%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上述成本为当期实际生产成本,不含运费。
项目运营期均值与报告期内均值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运营期均值测算主要
参考 2025 年 1-6 月的情况所致。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测算是在参考现有已实施项目
的情况的基础上基于谨慎原则做出的,与发行人已实施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相
关预测具备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项目的对比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测算主要参考了 2025 年 1-6 月的相关数据,同
时出于谨慎性原则,在进行效益测算时考虑了未来竞争加剧以及集采政策对于销
售单价的影响,与发行人自身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相比较为谨慎,具备合理
性。其中,血液透析器项目达产后的综合平均毛利率为 30.03%,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血液透析管项目达产后的综合平均毛利率为 25.16%,
高于威高血净,与天益医疗的较为接近,因此,对比同行业同类产品毛利率来看,
本次项目测算的毛利率较为谨慎,具备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同类产品相关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募投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威高血净 未披露 62.60% 64.93% 66.02%
血液 睿健医疗 未披露 44.90% 46.89% 45.70%
透析器
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毛利率
威高血净 未披露 16.93% 17.37% 15.64%
血液 天益医疗 26.48% 27.53% 26.21% 20.07%
透析管
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毛利率
注:宝莱特无血液透析管产品,血液透析器产品销售较少,且定期报告中未分产品披露,
故未列相关数据;睿健医疗无血液透析管产品,故未列相关数据,2024 年血液透析器产品
毛利率使用 2024 年 1-9 月的数据;天益医疗定期报告中未分产品披露,其血液净化类产品
主要为血液透析管,故血液透析管产品毛利率采用其血液净化类产品综合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血液透析器项目、血液透析管项目的效益测算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同类募投项目的相关指标的对比情况具
体如下:
税后静态
总投资金额 运营期毛利 税后财务内
公司名称 时间 募投项目 设计产能 回收期(不
(亿元) 率均值 部收益率
含建设期)
年产血液透析液 400 万人份、透析液过
透析器:
宝莱特 2021 年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滤器(内毒素过滤器)50 万支、透析器 3.91 19.47% 5.03 年
威高血液净化智能化生产建 年产血液透析管路 2,400 万套、血液透析
威高血净 2025 年 3.42 未披露 18.93% 3.35 年
设项目 器 1,200 万支
透析器(赣州)生产建设项
威高血净 2025 年 年产血液透析器 400 万支 2.27 未披露 19.79% 3.10 年
目
血液净化高值耗材研发及产 年产血液透析器 1030 万支、血浆分离器
睿健医疗 2025 年 2.92 未披露 24.52% 3.80 年
业化项目 3 万个、动静脉瘘流场矫正装置
发行人 2025 年 血液透析器项目 年产血液透析器 1000 万支 2.10 30.03% 19.71% 3.27 年
发行人 2025 年 血液透析管项目 年产血液透析管 3000 万套 1.66 25.16% 21.32% 3.10 年
注:同行业数据来源于相关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以及相关反馈回复;结合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测算情况,计算不含建设期的回收期时,建
设期按照 2.5 年进行扣减。
由上表可知,对比同行业同类项目的投资金额来看,发行人血液透析器项目
和血液透析管项目合计投资金额为 3.76 亿元,与威高血净的“威高血液净化智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的设计产能较为接近,相应的投资金额也较为接近;对比同
行业同类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以及回收期来看,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和回收期与同类项目较为接近,处于合理范围内,不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本次
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同类项目的相关指标接近,不存在明显
差异,相关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已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对应产品经营情
况;收入测算方面已综合考虑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销售均价、未来价格变动趋
势、相关政策影响等因素;成本测算方面已综合考虑报告期内血液透析器、血液
透析管产品的整体料工费比例情况、其他应分摊成本以及规模化效应等因素的影
响,与发行人已实施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血液透析器项目以及血液透析
管项目营运期平均毛利率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来看,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
项目投资金额、收益率及回收期与同行业同类项目的相关指标相接近,不存在明
显差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审慎、合理。
三、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类产品扩产倍数、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下游
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公司现有产能利用
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
消化措施。
(一)本次新增产能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产品扩产倍数)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相对 2025 年
项目名称 简称 新增产能
的扩产倍数
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透析器
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产品 0.63
项目
项目 生产能力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 透析管
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 项目
品生产能力
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本项目新增产能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血液透析器和血液透析管路。发行人
主要客户一般不会下达计划订单,而是根据需求直接与公司签订即时的采购订单,
从签订订单、发货到签收时间通常较短,因此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较低,对未来
预测产能消化影响很小。
(1)血液透析器情况分析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出具的《中国血液净化制品市场行业研究报告
(2023 年 8 月)》,在血液透析器领域,威高血净 2022 年市场份额为 32.50%;威
高血净 2022 年实际生产 3,470.69 万套,预计整个市场规模为 10,679.05 万套左右。
按照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6.33%计算,预计 2030 年整个市场需求量达到 35,815.11
万支,新增 25,136.06 万支。复合年均增长率具体依据如下图:
上述数据为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 2023 年出具的报告。
从新增市场需求 25,136.06 万支来看,未来新增市场需求能够覆盖本次投资
项目的新增产能,且远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2)血液透析管路情况分析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出具的《中国血液净化制品市场行业研究报告
(2023 年 8 月)》,在血液透析管路领域,威高血净位居第一,2022 年市场份额
为 32.80%;威高血净 2022 年实际生产 2,940.86 万套,预计整个市场规模为
按照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6.33%计算(数据来源同上),预计 2030 年整个市
场需求量达到 30,070.06 万套,新增 21,104.03 万套。
本次募投新增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未来新增市场需求能够覆盖本次投
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且远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在血液透析市场中,外资血液透析医疗器械厂商主要包括费森尤斯医疗、贝
朗医疗、尼普洛等。这些外资厂商一度占据国内血液透析医疗器械市场的主要份
额。
随着国产厂商研发实力与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先进企业逐步突破生产与技术
壁垒,其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国产厂商在血液透析耗材和设备领域正逐步扩大
市场份额。当前,外资血液透析医疗器械厂商的市场份额虽有所下降,但仍占据
较大比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在 2023 年国内血液透析器市场,费森尤
斯医疗等外资厂商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 40%以上,仍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外资企业凭借其品牌影响力和先进技术,在全球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国产企
业主要聚焦于国内市场,通过参与集中带量采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
等方式拓展市场份额。同时,国产企业正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海外布局,提
升国际竞争力。
发行人作为血液透析市场的生产企业之一,在报告期内已经通过参与集中带
量采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等方式拓展市场份额,相关业务收入已经
从 2022 年的 88,212.45 万元增长到 2024 年 121,700.93 万元。
根据《2021 年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的内容,
“血液净化耗材需求继续快速增长,
市场空间仍较大;2024 年 6 月省际联盟血透耗材集采落地、价格大幅下降,预
计未来血液净化耗材行业国产替代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尾部企业加速出清。”
发行人作为国内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血液透析液(粉)的头部企业之一,
将在未来的市场调整过程中,突出市场优势地位,实现业务增长。
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血液透析设备+耗材”全产品链布局和“质量+成本+服
务”护城河优势。根据国家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数据,2024 年中国大陆
地区血液透析在透患者人数为 102.73 万人。根据 2024 年在透患者人数以及公司
整个国内血液净化医疗器械行业市场份额约为 16%。
结合前述市场新增需求和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情况对比如下:
发行人市
产品 新增市场需求 对应需求 发行人新增产能 占比
场占有率
公式 a b a*b c a*b/c
血液透
新增 25,136.06 万支 16% 4,021.77 万支 1,000.00 万支 4.02
析器
血液透
新增 21,104.03 万套 16% 3,376.64 万套 3,000.00 万套 1.13
析管路
由上表可见,未来市场需求能够消化本次新增相关产品产能。
从竞争优势来看,发行人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之一。
首先,发行人是国内率先完成血液透析设备+耗材全产品链布局的领军企业
之一,能够提供从设备到耗材的一站式服务。发行人血液净化类产品已覆盖血液
透析机、血液透析器(干膜/湿膜)、血液透析管路、血液透析液(粉)及其他耗
材等全产业链产品。
其次,发行人自主掌握了技术壁垒较高的中空纤维血液透析膜膜孔径精密调
控技术,构建了透析膜孔径分布测试方法,积累多种配方可用于不同系列透析膜
(高通量、非高通量)的定制化设计。
再次,发行人通过联合攻关首次使用国产设备达成血液透析器和中空纤维血
液透析膜的大规模量产,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龙头厂商垄断的局面。发行人正联
合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单位攻克透析膜关键原材料医用聚醚砜的国产化制备技术,
将推动医用砜类材料产业化,助力国内砜类材料产业创新发展。该项技术的研究
及产业化入选工信部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公司“血液透析膜国
产化关键技术”获授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最后,发行人是行业内首批通过完全自主研发具备血液透析设备及耗材全产
品链并在全国完成多个制造基地布局的重点企业之一。公司先后取得了透析用留
置针、“湿膜”透析器等国产品牌“首证”,打破了同类产品进口品牌的垄断地
位,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
况如下:
单位:万套
期间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高,基本达到满负荷运行的状
态。
近年来,同行业相关企业主要就血液透析器产品进行扩产,具体如下:
产品 公司简称 2024 年设计产能 2024 年实际产量 未来 3-5 年新增设计产能
威高血净 4,085.00 3,652.18 1,600.00
血液透析器 宝莱特 330.00 271.00 2,000.00
(万支) 睿健医疗 1,125.00 832.86 1,030.00
山外山 无 1,200.00
血液透析管
威高血净 3,450.00 3,306.77 2,400.00
(万套)
注:数据来源为公开披露文件,睿健医疗 2024 年设计产能、实际产量数据为 2024 年
根据上表可知,发行人本次新增产能与同行业公司新增产能规模保持大致相
当,能够维持发行人目前的市场地位。
综上,通过前述的分析,发行人本次新增产能符合市场需求方向和市场地位
情况,未来市场新增市场容量能够消化本次新增产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规划合理。
(三)本项目新增产能具体消化措施
发行人将集中资源确保带量采购所得带来的市场机遇。带量采购降低了产品
终端销售价格,对于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来说,有利于提高销量。发行人
立足于销量增长来弥补出厂价格下降的影响。
在市场竞争方面,国内的血液透析医疗器械市场曾经主要被以费森尤斯医疗、
尼普洛等为代表的外资厂商所占据。近年来,随着国产厂商的研发实力和技术水
平不断提高,国产品牌逐步崛起,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以公司为代表的国产厂
商正在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等细分领域逐步实现业务增长。随着国家一系
列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支持国产血液透析产品等政策的出台,血液透析市场
的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将会持续提升,拥有较强资金实力、研发能力、运营能力
及生产能力的国产领先厂商将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和经验积累,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销售和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出口至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发行人将积极完善境外市场布局,拓展亚洲、南美洲、非洲
等地的销售渠道,发行人将通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实现境外
收入不断提升。
发行人始终专注于血液透析领域。在血液透析耗材领域,尤其是以血液透析
器为代表的关键耗材,技术要求、行业壁垒高,曾长期由外资厂商主导。发行人
在国产厂商中较早突破行业技术壁垒,产品性能得到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发
行人将继续丰富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将通过更好地满足终端医疗机构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客户黏性,扩大
透析配套产品的类型,不断推出新产品。例如发行人未来将大量推广自主研发并
作为国产品牌首次获得审批注册的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器(湿膜,高通量/非高
通量),作为普通透析器迭代升级产品服务于广大透析患者,其以先进的透析膜
湿化填充工艺和更加优异的生物相容性,减少了过敏反应,提升了患者的血液透
析体验和生存质量,该产品与 PP、PC 材质“干膜”透析器,共同构成国产品牌
血液透析器较齐全的产品群。湿膜透析器在降低患者过敏反应概率、提升医护人
员操作效率方面作用确切,发行人正稳步推进将湿膜透析器各地区的市场准入和
入院工作,目前已纳入河南省医保局牵头的二十三省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联盟集
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清单,全力做好与医保的配合、与集采政策的衔接,通过差
异化的竞争策略提升血液透析器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湿膜透析器的临床应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环评、能评批复的取得进展,是否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
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
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
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审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备案文件 用地手续
手续 手续
已取得《关于
已取得《关于 三 鑫 医 疗 年
已取得《不动
三鑫医疗年产 产 1000 万束
产权证书》
三鑫医疗年产 (赣(2025)
已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透析膜及 1000 及 1000 万支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项 万支血液透析 血 液 透 析 器
透析膜及 1000 三鑫医疗 产 权 第
目代码: 器改扩建项目 改 扩 建 项 目
万支血液透析 0016759 号),
器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不涉
表的批复》 (蓝 批复》(南科
及新增土地
环评字〔2025〕 工 投 资 节 能
号)
三鑫医疗高性 已取得《关于 已取得《关于 已取得《不动
能血液净化设 三鑫医疗高性 三 鑫 医 疗 高 产权证书》
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
备及配套耗材 能血液净化设 性 能 血 液 净 (赣(2025)
三鑫医疗 目备案凭证》 (项目代码:
研发生产基地 备及配套耗材 化 设 备 及 配 南昌县不动
项目—新建年 研发生产基地 套 耗 材 研 发 产 权 第
产 3000 万套血 项目环境影响 生 产 基 地 项 0018455 号)
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审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备案文件 用地手续
手续 手续
液透析管路生 报 告 表 的 批 目节能报告
产线及配套工 复》(蓝环评字 的审查意见》
程建设项目 〔2025〕45 号) ( 南 发 改 节
能 审 查 字
〔2025〕3 号)
已取得《不动
产权证书》
江西呈图康电 江西呈图康 已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赣(2025)
尚未取得,已
子加速器辐照 (三鑫医疗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项 【注】 南昌县不动
完成了环评 批 不涉及
灭菌生产线改 全资子公 目代码: 产 权 第
准公示
扩建项目 司) 2508-360121-07-02-174982) 0016759 号),
本项目不涉
及新增土地
补充流动资金 三鑫医疗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注: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 100 吨标准
煤(当量值),用电量为 81.22 万千瓦时,未达到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标准。公司已取得南昌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该项目无需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说明。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的环评批复尚未取得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其他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
可及备案均已取得。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目前已完成批准公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发行构
成实质性障碍。
五、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等投资进度安排
本募投项目建设期 3 年,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计划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总计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总计
本募投项目建设期 3 年,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计划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总计
本募投项目建设期 2 年,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计划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总计
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总计
(二)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涉及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折旧政策如
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一、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40 3 2.43
二、机械设备、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三、装修工程 年限平均法 10 3 9.70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预计的投资进度计划安排,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以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额合计(A) - 162.02 3,032.83 3,032.83 3,032.83 3,032.83 3,032.83 3,032.83 3,032.83 3,032.83
其中: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 57.66 1,804.43 1,804.43 1,804.43 1,804.43 1,804.43 1,804.43 1,804.43 1,804.43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
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 - 89.80 1,042.86 1,042.86 1,042.86 1,042.86 1,042.86 1,042.86 1,042.86 1,042.86
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
- 14.55 185.55 185.55 185.55 185.55 185.55 185.55 185.55 185.55
项目
现有营业收入(B)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150,043.84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C) - - 14,397.00 30,257.70 40,738.55 44,359.75 43,472.55 42,603.10 42,603.10 42,603.10
其中: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 - 6,882.00 14,463.67 19,525.95 21,261.59 20,836.36 20,419.64 20,419.64 20,419.64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
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 - - 7,515.00 15,794.03 21,212.59 23,098.15 22,636.19 22,183.47 22,183.47 22,183.47
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
- - - - - - - - - -
项目
预计营业收入(D=B+C) 150,043.84 150,043.84 164,440.84 180,301.54 190,782.39 194,403.59 193,516.39 192,646.94 192,646.94 192,646.94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例(E=A/D) 0.00% 0.11% 1.84% 1.68% 1.59% 1.56% 1.57% 1.57% 1.57% 1.57%
现有业务净利润(F)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24,770.41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G) - -147.47 -1,022.70 2,049.71 6,163.61 6,415.21 5,765.86 5,129.50 5,129.50 5,129.50
其中: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 -57.66 -688.58 1,135.77 3,281.09 3,522.63 3,209.80 2,903.22 2,903.22 2,903.22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
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 - -89.80 -334.12 913.94 2,882.52 2,892.58 2,556.06 2,226.28 2,226.28 2,226.28
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
- - - - - - - - - -
项目
预计净利润(H=F+G) 24,770.41 24,622.94 23,747.71 26,820.12 30,934.02 31,185.62 30,536.27 29,899.91 29,899.91 29,899.91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例(I=A/H) 0.00% 0.66% 12.77% 11.31% 9.80% 9.73% 9.93% 10.14% 10.14% 10.14%
注 1:现有营业收入按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金额进行测算,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现有净利润按 2024 年公司净利润金额进行测算,并假设未来保持
不变;
注 2: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仅考虑因募投项目直接增加的部分,未考虑其他车间需分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的折旧摊销;
注 3: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 4: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未考虑对外销售产生经济效益。
根据上表数据,本次募投项目在完全达产(T+6 年)前,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最高比例为 1.84%,占净利润最高比例为 12.77%;
在完全达产后,新增的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最高比例为 1.57%,占净利润最高比例为 10.14%。
因此,按照上述测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公司收入、净利润预计将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
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如果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
司预期经营业绩、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则公司将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本次新建车间和仓库是否用于对外出租,是否可能存在厂房闲置的情
形。
(一)本次新建车间和仓库是否用于对外出租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车间和仓库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不用于对外出租。公
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新建车间和仓库用途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
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
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建设项目、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建生产车间和仓库,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房产
均为公司自用,不存在用于对外出租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会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销
售等业务,亦不会通过其他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
域。”
(二)是否可能存在厂房闲置的情形
近年来,随着我国慢性肾病患病率逐年攀升及血液透析治疗普及率提升,我
国血液透析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血液透析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与日俱增。血液透
析器(透析膜)、血液透析管路作为血液透析治疗核心耗材,年需求量持续增长,
在相关政策推动下,本土化供应缺口显著,国产血液透析产品拥有广阔的市场空
间。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以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选址及产能进
行了合理规划,新建厂房与公司项目产能规划匹配,随着新增产能的消化,公司
新建厂房出现闲置的概率较小。
七、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和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是否属于资本性支
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
定。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募集资金拟投入以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
出的情况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情况,以及对应明细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是否使用
序号 项目 总计 资本性支 募集资金
出 投入
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投资
总额为 21,000.00 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1,000.00 万元,其中,资本
性支出金额为 20,765.00 万元,包括透析膜纺丝线、透析器组装线、仓库建设以
及相关配套设备等;非资本性支出为配套的铺底流动资金 235.00 万元。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情况,以及对应明细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是否使用
序号 项目 总计 资本性支 募集资金
出 投入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6,600.00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16,450.00
万元,包括血液透析管生产车间、仓库、装修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等;非资本
性支出为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情况,以及对应明细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是否使用
序号 项目 总计 资本性 募集资金
支出 投入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 2,400.00 万
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400.00 万元,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债务应符合: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
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
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
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
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
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
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
合理性。”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中,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金额为 2,400.00 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
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改扩建项目以及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
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金额合计为 37,600.00 万元,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85.00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为 13,000.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 13,385.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25%。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属于资本性支出,仅
存在零星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八、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营运资金需求、带息债务及还款
安排、银行授信等,量化测算并说明本次融资必要性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合
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可自由支配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运资金需求、
有息负债情况、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现金分红支出等,在未考虑本次发行可转
债募集资金及其他新增股本、债务融资的前提下进行测算,以 2024 年末为起算
始点,未来三年(即 2025 年-2027 年),经测算,公司的资金缺口为 59,795.16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 1 28,984.68
可自由支 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 2 20,990.80
配资金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3 992.45
未来三年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 126,536.40
新增资金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6 60,035.81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 7 -2,115.40
未来三年 未来三年预计分红 8 47,015.78
资金需求 未来三年偿还有息债务及利息 9 18,609.00
未来三年预计大额资本性支出 10 111,769.40
未来三年总资金需求 11=6+7+8+9+10 235,314.59
未来期间总体资金缺口 12=11-4-5 59,795.16
(一)公司现有资金余额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8,984.68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合计 992.45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A) 28,984.68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B) 992.45
交易性金融资产(C) 17,848.12
债权投资(D) 3,142.68
可自由支配资金(E=A-B+C+D) 48,983.03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睿健医疗 8.25% 7.60% 11.83%
威高血净 19.93% 23.13% 27.19%
宝莱特 48.33% 45.20% 38.40%
天益医疗 33.57% 27.50% 24.09%
平均值 27.52% 25.86% 25.38%
三鑫医疗 36.62% 34.31% 35.35%
和 36.62%,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整体偿债能力良好,相关风险较低。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通过本次发行,公
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强化,公司将在业务布局、财务
状况、长期战略实施等多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以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未来三年新增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各项财务指标较为平稳可比,因此未来可转
债存续期的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等财务指标估算均以 2022 年-2024 年相关指标为参考。2022 年-2024 年,公司营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5.98%,假设未来三年 2025 年-2027 年,公司每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为 5.98%,未来期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未来期间预计
营业收入合计乘以在 2022 年-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
的比值的基础上估计的比值测算。
为 30.10%、26.14%、和 25.96%,平均值为 27.40%,呈下降趋势,因此,公司结
合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合理、谨慎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在 2022 年-2024 年的平均值的基础上略有下降,为 25.00%。
参照前述未来期间的预测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
收入比例的情况,谨慎预计 2025 年至 202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为 126,536.40 万元(此处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营业收入 159,016.46 168,525.65 178,60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54.12 42,131.41 44,650.87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合计
注:上表中的营业收入系测算数据,不构成业绩预测。
(四)最低现金保有量
公司需要持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
等经营活动。上市公司持有一定金额的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极端情
形下,依然能保障和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避免发生经营风险。为保证
公司稳定运营,公司通常预留满足未来 6 个月经营活动所需现金作为最低现金保
有量。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经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 2022 年-2024 年度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总额 360,214.85 万元为基础测算,报告期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平均每月需支付金额 10,005.97
最低现金保有量 60,035.81
(五)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
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38.26 - -
应收账款 8,325.69 8,663.83 8,951.99
应收款项融资 277.04 747.98 255.79
预付款项 1,322.39 1,165.25 1,968.88
其他应收款 447.59 963.86 416.15
存货 19,567.36 19,938.21 19,542.64
合同资产 28.52 36.40 -
经营性资产合计 30,006.85 31,515.53 31,135.45
应付票据 8,883.30 13,981.75 15,298.42
应付账款 22,896.40 16,621.89 14,966.34
合同负债 5,278.47 5,440.44 5,119.15
应付职工薪酬 4,958.82 4,071.41 4,541.57
应交税费 2,207.84 1,445.06 1,279.10
其他应付款 5,155.15 2,455.95 3,137.42
经营性负债合计 49,379.98 44,016.50 44,342.00
营运资金=经营性资产-
-19,373.13 -12,500.97 -13,206.55
经营性负债
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同
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50,043.84 130,006.10 133,600.26
经营性资产 30,006.85 31,515.53 31,135.45
经营性负债 49,379.98 44,016.50 44,342.00
营运资金 -19,373.13 -12,500.97 -13,206.55
项目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 20.00% 24.24% 23.30%
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均值 22.52%
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 32.91% 33.86% 33.19%
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均值 33.32%
年-2027 年,公司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98%,未来期间各期末的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负债按照未来期间预计营业收入合计乘以 2022 年-2024 年经营性资产、经
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的平均值测算,则未来期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计算过
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营业收入 159,016.46 168,525.65 178,603.48
经营性资产占比 22.52% 22.52% 22.52%
经营性资产合计 35,810.51 37,951.98 40,221.50
经营性负债占比 33.32% 33.32% 33.32%
经营性负债合计 52,984.29 56,152.75 59,510.68
营运资金 -17,173.78 -18,200.77 -19,289.18
营运资金缺口 -2,115.40
注:上表中的营业收入系测算数据,不构成业绩预测。
经测算,公司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为-2,115.40 万元。
(六)预计未来大额资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如下:
名称 权益分派方案概览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度利润分配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名称 权益分派方案概览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润分配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度利润分配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
润分配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每 10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润分配
股转增 1 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假设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方式与 2024 年、2025 年的情况保持一致,半年
度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年度每 10 股派现金 2 元,每年合计每 10 股共派现金 3
元。按照总股本 5.22 亿股测算,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为 47,015.78 万
元(仅用于测算,不构成公司分红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授信合同 255,760.00 万元,已
使用 34,734.20 万元,未使用 221,025.8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 23,658.07 万元,构成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5,002.99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46.08
长期借款 18,609.00
合计 23,658.07
未来三年公司拟通过未受限的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续贷等方
式偿还现有的长期借款 18,609.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来大额资本性支出系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联系会审议通过且未支付的项目投入以及日常维护性固定资产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资 其中募投项
序号 投资方向 建设内容 审议情况 项目进展
金额 目资金
三鑫医疗高性能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项目,预计投资 16600 万元;2、新建血液净化设备生产线 经 2024 年第五届董
血液净化设备及 50,000 万元,截至 2025
配套耗材研发生 年 6 月末,尚未开始投
他建筑设施包括配套立体仓库、灭菌车间、科创中心、检测 审议通过
产基地项目 资
中心、动力车间、倒班楼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鑫医疗年产
扩建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器产品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产能并建设配套立体仓库,通过产线扩充及引入立体化仓储 21,000 万元,截至 2025
结构、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构建现代化生产与 年 6 月末,尚未开始投
血液透析器改扩 议审议通过
仓储解决方案 资
建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
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的辐照灭菌服务。通过 经 2025 年第五届董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2,400
加速器辐照灭菌
生产线改扩建项
透析器产能扩充所带来的辐照灭菌需求 议审议通过 末,尚未开始投资
目
项目将购置自动组装线、配液系统、灌装机、集中供料系统、
检测检验、公辅设施等设备及软件 300 台(套),建成透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血液透析系列产 经 2022 年第四届董
膜纺丝线及灌胶安装线共 4 条、DMAC 回收装置 2 套,形成 56,800 万元,截至 2025
年产 2000 万束高生物相容性血液透析膜、2000 万支高生物 年 6 月末,已投资 46,705
项目 审议通过
相容性膜血液透析器、1200 万份血液透析液、50 万支透析 万元
液过滤器、6 万套球囊、3 万支血浆分离器的生产能力
拟投资 其中募投项
序号 投资方向 建设内容 审议情况 项目进展
金额 目资金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利用现有产品车间,在十五五期间持续进行血液透析系列产
三鑫医疗数智化 13,260 万元,截至 2025
品数智化产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通过设备更新改造, 经 2024 年联席会议
建设数智化产线、立体仓库等硬件设施,配合公司数字化转 审议通过
造项目 万元,已于 2024 年完成
型,打造标杆工厂
备案
项目拟在现有的三处生产基地租赁厂房或新建厂房进行血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全国生产基地血 液透析浓缩液扩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
经 2025 年联席会议 11,000 万元,截至 2025
审议通过 年 6 月末,尚未开始投
产项目 制区、全自动灌装线及包装区等材心生产单元,同时,项目
资
计划构建现代化生产与仓储解决方案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3,996
该项目为进行人工血管的研发,后续计划获取医疗器械产品
人工血管研发项 于 2021 年研发项目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目 立项审批通过 末已投资约 1,581.60 万
划。项目于 2025 年 1 月取得伦理批件,开始资本化
元
日常现有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生产
日常维护性固定
资产支出
万元
合计 111,769.40 40,000.00
注:此表为投资计划预测。
综上所述,根据测算,未来公司的资金缺口为 59,795.16 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53,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
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九、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
“三、其他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
十、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会计师主要采取了如下核查程序:
服务的需求情况、目前辐照灭菌服务实际开展情况以及新建辐照灭菌产线的计划
等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情况。
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复核募投项目收入、成本的预测过程,对比分
析与报告期内的差异;对比分析募投项目毛利率、收益率及回收期与同行业的差
异情况。
情况、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竞争优势、现
有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告文件,
了解可比公司扩产情况。
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阅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用途出具的承诺函。
资金比例的相关规定;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复核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未来大额资本性支出情况。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灭菌生产线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投向主业,本次
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已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对应产品经营情况;
收入测算方面已综合考虑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销售均价、未来价格变动趋势、
相关政策影响等因素;成本测算方面已综合考虑报告期内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
管产品的整体料工费比例情况、其他应分摊成本以及规模化效应等因素的影响,
与发行人已实施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血液透析器项目以及血液透析管项
目营运期平均毛利率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来看,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项目
投资金额、收益率及回收期与同行业同类项目的相关指标相接近,不存在明显差
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审慎、合理。
(2)未来新增市场需求能够覆盖本次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且远超过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发行人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之一,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高,基本达到满负荷运行的状态,同时,发行人
已制定了明确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因此,本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及具体消
化措施。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
障碍。
发行人收入、净利润预计将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
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均为公司自用,不存在计划出租或出售的情形,新建厂
房与公司项目产能规划匹配,建成后相关厂房闲置的概率较小。
(1)本次募投项目的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属于资本性支出,仅
存在零星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2)根据测算,未来公司的资金缺口大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募集资
金及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
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
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
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对公司的相关风险重新进行了
梳理,已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
风险,避免了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
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梳理排序。
发行人持续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
报道情况。保荐人已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本回复一并提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签字盖
章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昊 周海兵
保荐人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本次问询函回复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保荐人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保荐人按照
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