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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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 绿康      公告编号:2025-15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25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 6 号公司综合办公
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9 人,代表股份 75,596,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64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3,518,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2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52,078,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093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澄明则正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0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50%;反对 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
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88%;反对 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1%;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1%。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76,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66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2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87%。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张鹏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65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1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71%。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方吉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24,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王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1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黄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68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李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12,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12,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80%;反对 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
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律师、余子沁律师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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