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纳能
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45.64%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
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
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
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
人员交易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上市公司投资 2025-06-03 卖出 -4,696 9,392
者关系经理 2025-09-04 卖出 -200 0
注
上市公司投资
帆的配偶
中介机构华泰 2024-12-27 买入 5,000 5,000
联合证券项目
(已离职)的配
偶
交易对方向建 2024-10-15 卖出 -1,737 0
注
向映仁
军的父亲 2024-12-02 买入 57,364 57,364
交易对方华澜
霖的父亲
交易对方华澜 2024-09-30 卖出 -400 800
微副董事长 2024-10-08 卖出 -800 0
交易对方大唐
投资总经理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交易对方绵阳 2025-08-18 买入 3,142 3,142
富达主要有限
事务合伙人的
董事长
注 1:杨帆于 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9 月 4 日分别通过两个不同的证券账户卖出股份,
其结余股数分别反映两个证券账户的结余股数。
注 2:经本独立财务顾问访谈向建军及向映仁,前述向映仁买卖股票的账户实际由向建军操
作。
除上述相关自然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中的自然人在自查期间
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应人员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杨帆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
票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
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司股票的情况;本人在自查期间未曾向冯成或其他方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未明示或暗示冯成或其他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
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冯成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示或暗示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侯竹萌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
人明示或暗示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
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侯竹萌的配偶高一天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
票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
电子股票的情况。
或暗示侯竹萌或其他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向映仁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前述本人买卖股票的账户实际由本人儿子向建军操作,本人在向建军实
施前述买卖行为时对相关买卖行为并不知情。
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
人明示或暗示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
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规定,或应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向映仁的儿子向建军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前述本人父亲向映仁买卖股票的账户实际由本人操作。本人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据市场情况、公开信息作出的正常股票交易行为,相关股票买卖系在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形成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
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的情况。
规定,或应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上述自查期间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牟义成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示或暗示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牟义成的子女牟霖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
票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
电子股票的情况。
或暗示牟义成或其他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
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周斌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朱训青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牟琦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王文忠出具书面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形,除上述
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情况。
股票交易行为。
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人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
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自查报告、相关股票买卖主体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经核查,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
登公司查询结果、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与承诺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概伦电子股票的行为不
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该等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
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旭东 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