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5-052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98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2 人,代表股份 4,896,399,3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56 人,代表股份 18,584,6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28%。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997 人,代
表股份 36,039,5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41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56 人,代表股份 18,584,643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13,993,6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99%;反对 875,4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5,049,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1%;反对 875,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1%;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8%。
表决情况:同意 4,913,206,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38%;反对 1,310,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262,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686%;反对 1,310,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56%;弃权 4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5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913,242,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46%;反对 1,189,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297,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77%;反对 1,189,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8%;弃权 5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5%。
表决情况:同意 4,913,693,0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7%;反对 78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748,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81%;反对 78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8%;弃权 5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1%。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Wilmar Distribution (Hong Kong) Limited(豐益營銷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益香港”)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 4,878,944,439 股,持股比例 89.99%,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4,639,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39,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65%;反对 88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8%;弃权 5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7%。
外)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913,618,3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22%;反对 84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73,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08%;反对 8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3%;弃权 5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29%。
表决情况:同意 4,906,809,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37%;反对 7,611,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906,445,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63%;反对 7,986,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同意 4,906,497,9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73%;反对 7,949,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同意 4,906,715,3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18%;反对 7,810,5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同意 4,913,719,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43%;反对 74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情况:同意 4,906,717,1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18%;反对 7,739,3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772,7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619%;反对 7,739,3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747%;弃权 5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徐萍、陈奕仲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