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577)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4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座长沙银行总行 1908 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提问交流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本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
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在
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
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
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
(即 2025 年 12 月 24 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行股份的 50%的股东,及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其
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
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合计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
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
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
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
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1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实现本行战略发展目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根据全
行发展规划,现就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工作提出以下预案:
一、发行总额
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
决定。
二、债券期限、品种、清偿顺序
单只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普通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三农”专项金融债、科技创新债等非用于补充资本的金融债
券。债券期限、品种将根据本行资产负债结构并结合市场情
况和投资者需求确定。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
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一般负债(但根据有关法律次于个人
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先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二
级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债券、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以及股权资
本。
三、发行利率
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拟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通过
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
招标结果确定发行利率。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拟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
统招标方式发行。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
七、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发行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经股
东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本决议生效后,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中剩
余未发行额度失效。
八、发行授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
理发行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完成与发行本次
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办理有关监管申报
和审批事宜,决策发行时机,办理上市流通,并根据国家及
相关监管部门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
政策的规定对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条款作相应修改,
及与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前述授权
及转授权期限与本决议有效期一致。同时,转授权高级管理
层在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
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2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
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的资本实力,提升风险抵御
能力,并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我行拟对长银五八增资不
超过 15.5 亿元,具体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长银五八资产总额 346.55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6.03 亿元,资本充足率为 10.59%,拨备覆盖率
为 214.8%,拨贷比为 5.25%,流动性比率为 175.55%,主要
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二、增资方案有关情况
(一)增资金额及股份数量: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新
增股份,出资总额不超过 15.5 亿元,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
(二)定价依据: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经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履行完国有
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后,确定每股增资价格为 1.8877
元。
(三)认购方式:本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四)资金用途: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长银五八
的资本金。
三、增资后持股比例及股权结构
预计增资后的我行持股比例,长银五八注册资本、股东
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最终以监管部门的核准为准):
持股 增资金额 预计增资后持股 增资后持股
股东名称
比例 (元) 数量(股) 比例
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城市网邻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通程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 1,550,000,000 1,944,794,139 100%
四、增资的影响分析
本次我行增资完成后,预计长银五八资本充足率将由
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行《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核准后实施。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