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重庆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
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声明:本分析测算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27.80 万元。按照公司
利润为-29,110.2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司对 2025 年盈利的预测或判断)。在此基础上假设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较 2025 年持平、
相较 2025 年减亏 20%及均为 0(盈亏平衡)三种情形来测算公司 2026 年业绩
情况;
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上述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公司用于
本测算的估计,最终募集资金和发行数量将根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导致发行人总股本发生
的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发行人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8,851,763,767 8,851,763,767 9,609,339,524
情形一: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110.24 -29,110.24 -29,110.24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30,837.06 -30,837.06 -30,83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情形二: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亏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110.24 -23,288.19 -23,28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30,837.06 -24,669.65 -24,669.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3
情形三: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 0 即盈亏平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110.24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30,837.06 0.00 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0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0 0.00
注:上述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 2025 年 1-9 月出现亏损,若采用 2025 年 1-9 月利润数
据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公司经营
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本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的时间,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若公司
届时处于盈利状态,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
保持不变。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
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建立畅通
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
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建立精简、高效的生产运营方式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
密切协同员工、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责任共负,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规范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重
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规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继续聚焦主业,不断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和公司治理,将深入对标找差、
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算账经营,激活全员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环保、节能减排、
降本增效、市场拓展;同时,公司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园、生态圈
布局,打造和谐共生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合作渠道,优化资源配置,
落实产业园战略布局,实施钢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战略,有效落实“近地化布局、
产业链协同、工业园创新、生态圈构建”战略布局,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
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
(四)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和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
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
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将科学有效地运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提升资金使用和经
营效率,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促使公司切实履
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
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