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室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份176,337,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643%。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计0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85人,代
表公司股份176,337,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64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84人,代表公司股份48,337,49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7.555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458,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05%;
反对 2,548,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52%;弃权 1,330,13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5,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458,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760%;反对 2,548,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2,505,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67%;
反对 2,548,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52%;弃权 1,283,93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8,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5,1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716%;反对 2,548,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6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015,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29%;
反对 862,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93%;弃权 1,459,63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8,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015,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953%;反对 862,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1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金诚同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张灵溪律师和赵艺雯律师对
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