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93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
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交易方式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为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决议。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
......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为行使。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第五十九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第五十九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内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有权出席股东会,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
东;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东; 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决程序。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不少于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由 14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职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工代表董事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
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
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成员不少于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成员不少于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财务与
两名且不少于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总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数的 1/2,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名且不少于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总人数
担任召集人。 的 1/2,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会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等其他
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会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等其他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
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普通股股利 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
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百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
百八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且尚未
形的,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
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
通过修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
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或者股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作出决议的,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
东会作出决议的,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二百条
第二百条
......
......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
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
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
决,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
事宜。《公司章程》的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