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4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
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493 并行科技 2025 年 12 月 29 日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拟签订 CPU 算力服务
案》
《关于公司拟签订 GPU 算力服务
器采购合同的议案》
议案 1.00、议案 2.0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代表法人(合伙企业)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
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
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合伙企业)营
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
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四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师健伟 010-8278051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套 IT 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合同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