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0,653,49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80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树清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79,815,116 98.9605 443,098 0.5493 395,279 0.49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雍、岳晨曦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