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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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 6.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七元矿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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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
止。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
提问和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会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
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会审议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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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依
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制
定本次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
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
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
二、股东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
项,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涉及股东或者
股东代理人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为“弃权”。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一同
参与计票、监票,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不足两人或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
系时,由律师进行现场计票、监票。
五、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请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
时交给计票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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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地点: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 议 主 持 人 : 公司董事长 王永革
议 程 内 容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协议的议案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
五、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休会
七、复会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宣读最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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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九、到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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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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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
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 2026 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可以一次发
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可另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
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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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期(含 5 年),以不超过 5 个计息年
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
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
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
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债券拟不设定增信措施。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本次债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
券登记,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按债券发行面额的 0.06‰支付证券登记费、
按派息兑付金额的 0.05‰支付后续派息兑付手续费等费用。
余额包销,各承销机构按照承销比例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本次债券拟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管银行,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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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
次债券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三、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可另行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记等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
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可续
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
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交易条款、债券创新
品种设置等有关的全部事宜。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上市(挂牌)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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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之日止。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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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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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
)
下属控股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满三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
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超过 3 年
的,应当每 3 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此,公司拟与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财务公
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长期金融服务。为规范
关联交易行为,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人介绍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华阳集团控制,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第2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阳煤财务公司前身四通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23日,于2009年12
月18日通过重组成立阳煤财务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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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阳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稿)》,财务
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条关联交易中“存贷款业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提供金融服务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
(二)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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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要求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存款利
率,贷款利率、办理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的手续费与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
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及利率水平等。
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和运营风险评估制度。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公
司经营情况及存款资金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
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经甲方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经营提供了资金管理的集约化与融资效率的优化。在
资金管理方面,为公司提供统一账户管理、内部结算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通过集中化管理有效解决了资金分散带来的效率损失问题,显著提升了资
金调配能力和配置效率。同时,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免除手续
费,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的收费标准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在融资服务方面,
财务公司凭借其内部金融机构优势,为公司提供了更高效的融资解决方案。
相较于外部银行,财务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与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稿)》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
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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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新
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
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若干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满足了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发挥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互利效应,促进了公司生
产经营的稳步发展。
一、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采购
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为 538,657.00 万元;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出
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为 77,97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月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煤 19,000.00 1,360.00 1,360.00
煤小计 19,000.00 1,360.00 1,360.00
物资经销公司 材料配件 181,357.00 101,705.00 162,434.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材料配件 1,069.00 549.00 1,086.00
材料配件小计 182,426.00 102,254.00 163,520.00
物资经销公司 设备 132,990.00 62,911.00 95,916.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设备 335.00 736.00 796.00
设备小计 133,325.00 63,647.00 96,712.00
宏厦建筑 工程 75,463.00 24,350.00 45,866.00
宏厦三公司 工程 59,464.00 39,563.00 79,2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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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月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工程 15,779.00 4,947.00 11,567.00
华阳集团合营联营 工程 112.00 - -
太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工程 2,832.00 2,583.00 4,945.00
工程小计 153,650.00 71,443.00 141,645.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水、电、热、煤气 - 455.00 455.00
潞安化工公司 水、电、热、煤气 250.00 169.00 218.00
水、电、热、煤气小计 250.00 624.00 673.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修理费 1,032.00 401.00 842.00
修理费小计 1,032.00 401.00 842.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其他服务 28,845.00 17,490.00 31,575.00
河北建投集团 其他服务 896.00 897.00 896.00
京铁物流 其他服务 120.00 - 111.00
天津港物流 其他服务 76.00 - 76.00
北京扬德 其他服务 100.00 69.00 111.00
华阳集团合营联营 其他服务 4.00 2.00 2.00
潞安化工公司 其他服务 610.00 138.00 598.00
其他服务小计 30,651.00 18,596.00 33,369.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托管费用 3,749.00 2,095.00 3,494.00
托管费用小计 3,749.00 2,095.00 3,494.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借款利息支出 - 40.00 40.00
河北建投集团 借款利息支出 419.00 169.00 202.00
借款利息支出小计 419.00 209.00 242.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委贷手续费支出 - 100.00 100.00
委贷手续费支出小计 - 100.00 100.00
华阳集团 资产租赁 8,658.00 15,761.00 18,278.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资产租赁 5,497.00 2,904.00 4,858.00
资产租赁小计 14,155.00 18,665.00 23,136.00
合计 538,657.00 279,394.00 465,093.00
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煤:下属子公司天成公司外购煤业务需求增加。
(2)材料配件:生产衔接部署及系统改造所需材料配件增加。
(3)设备采购:为加快公司煤炭先进产能和智能化矿井建设,提高煤
矿整体单产单进水平,根据煤炭生产衔接排布及各煤矿采掘运装备需求,
结合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使用情况,制定了 2026 年煤矿采掘运
设备购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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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服务:鉴于公司 2026 年度所属煤矿矿井建设需求,公司与
宏厦建筑对接承揽七元、泊里等煤矿项目地面土建工程及煤矿井下矿建工
程。
(5)修理费:下属子公司煤基公司日常修理增加。
(6)托管费用:下属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中心租赁宏厦三公司氯碱库
区面积增加。
(7)借款利息支出:下属子公司阳泉热电公司在河北建投财务公司贷
款增加。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月金额 预计金额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煤 5,000.00 556.00 3,556.00
阳煤国新 煤 34,590.00 26,473.00 32,001.00
太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煤 - 1,224.00 1,224.00
潞安化工公司 煤 1,000.00 617.00 617.00
煤小计 40,590.00 28,870.00 37,398.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材料配件 558.00 189.00 587.00
潞安化工公司 材料配件 6,000.00 6,195.00 7,000.00
材料配件小计 6,558.00 6,384.00 7,587.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工程 178.00 516.00 623.00
工程小计 178.00 516.00 623.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水、电、热、煤气 1,074.00 626.00 904.00
太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水、电、热、煤气 25.00 10.00 15.00
潞安化工公司 水、电、热、煤气 1,500.00 117.00 117.00
水、电、热、煤气小计 2,599.00 753.00 1,036.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其他服务 3,369.00 2,797.00 3,713.00
本公司合营联营 其他服务 102.00 101.00 102.00
潞安化工公司 其他服务 2,828.00 3,476.00 3,947.00
太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其他服务 38.00 53.00 56.00
其他服务小计 6,337.00 6,427.00 7,818.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3,182.00 2,993.00 3,800.00
河北建投集团 存款利息收入 2.00 1.00 2.00
存款利息收入 3,184.00 2,994.00 3,802.00
本公司合营联营 借款利息收入 218.00 - 268.00
借款利息收入小计 218.00 - 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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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月金额 预计金额
本公司合营联营 租赁 - 830.00 911.00
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 租赁 267.00 207.00 266.00
潞安化工公司 租赁 18,040.00 17,012.00 20,773.00
租赁小计 18,307.00 18,049.00 21,950.00
合计 77,971.00 63,993.00 80,482.00
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煤:阳煤国新采购煤炭业务需求增加。
(2)水、电、热、煤气:阳煤五矿用电需求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共计 11 家,其中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
企业 1 家,明细如下: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关联方关系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
有限公司 石开采
阳泉煤业集团物资经 经销机械设备及配件;物资招投标代理;物
销有限责任公司 流服务;仓储服务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矿山建筑安装、土石
限公司 方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
三有限公司
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贵金属加工;电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
潢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装卸搬运;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
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
天津港集团物流有限
公司
遣);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
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
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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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关联方关系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
赁维修业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包装;货物装卸搬运;
天佑京铁物流有限公
司
批的除外)
能源、交通、水务、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及战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 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业务板块。投资领域还
限责任公司 涉及县域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
务、矿产开发等多个行业
煤炭、化工、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健康、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
司
包括煤基精细化学品、合成尼龙等。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
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矿山
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日用品销售;
山西阳煤国新煤炭销 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
售有限公司 员防护用品零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防腐材料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合
成纤维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02,568.97 19,967,909.87
负债总额 15,598,364.57 15,747,218.36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1,359,634.61 1,640,992.34
营业收入 4,404,378.48 5,654,612.55
归母净利润 -116,469.63 -212,245.17
资产总额 259,213.95 256,417.21
阳泉煤业集团物资经销有限责任 负债总额 214,648.11 213,173.80
公司 归母净资产 43,534.25 42,222.66
营业收入 873,365.48 1,135,8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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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归母净利润 1,311.59 1,082.39
资产总额 146,773.18 140,547.17
负债总额 108,642.68 102,766.00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38,130.51 37,781.16
营业收入 28,546.50 50,100.86
归母净利润 338.98 131.60
资产总额 307,877.37 313,028.42
负债总额 260,629.87 266,634.19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47,247.50 46,394.23
营业收入 68,694.75 130,376.46
归母净利润 611.96 128.50
资产总额 3,529,400.55 3,624,306.34
负债总额 3,996,404.98 4,060,388.80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290,879.10 -270,854.18
营业收入 269,146.35 313,482.34
归母净利润 -20,251.06 -18,138.13
资产总额 106,494.80 104,432.19
负债总额 60,338.40 60,409.32
天津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46,156.40 44,022.87
营业收入 664.78 959.76
归母净利润 2,133.53 -1,900.12
资产总额 153,483.65 145,918.36
负债总额 51,720.30 50,923.62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归母净资产 101,300.78 94,623.48
公司
营业收入 26,662.33 32,885.61
归母净利润 6,631.73 8,127.71
资产总额 24,376.34 25,861.78
负债总额 837.9 933.10
天佑京铁物流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23,538.43 24,928.67
营业收入 2,515.78 13,106.89
归母净利润 -1,390.00 -653.86
资产总额 32,963,907.13 31,403,985.40
负债总额 18,624,896.25 17,820,108.35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归母净资产 7,580,727.97 7,361,742.25
营业收入 3,865,401.87 6,001,236.25
归母净利润 206,987.79 415,140.87
资产总额 14,434,163.48 15,013,802.08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负债总额 12,848,471.81 13,033,128.83
第 17 页
单位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 -1,954,616.59 1,980,673.25
营业收入 3,820,731.59 6,090,838.00
归母净利润 -330,465.17 -517,738.41
资产总额 28,648.84 30,480.78
负债总额 20,911.57 22,100.51
山西阳煤国新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归母净资产 7,737.27 8,380.27
营业收入 89,682.59 258,719.08
归母净利润 -643.00 31.37
公司相关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相关关联方
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能有效执
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
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
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和连续,体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综合成本,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和长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国家有关部
门规定和市场化原则,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控股股东和关联方
形成依赖。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第 18 页
议案 4.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情况如下: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北大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32亿元整;
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
亿元整;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8亿元
整;
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阳泉西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亿元整;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
整;
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20亿元整;
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8亿元整;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整;
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整;
第 19 页
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整;
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
元整。
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亿元
整;
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整;
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
整;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均为一年。
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两年;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整,期限三年;
公司向上述各银行申请获得的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和融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融资成本等综
合因素一次或分次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
基础,银企双方依法协商确定。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
文件。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第 20 页
议案 5.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
)
签订的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到期。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7 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 3 年根据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拟与华阳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对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会发生采购或出售商品、
接受或提供劳务等方面的经常性交易事项。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
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拟与华阳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对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人介绍
华阳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03,021,367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55.52%,为公司关联方。
华阳集团成立时间为1985年12月21日,注册地为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法定代表人为王永革,注册资本为758,037.23万元,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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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石开采。股东信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持股53.805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6720%,
山西省财政厅持股5.9783%,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446%。
截至目前,华阳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华阳集团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双方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期间将在采购或出售商品、提
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经常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①采购或出售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煤炭买卖、材料买卖、设备买卖等
交易;
②提供或接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气、供电、供水服务、厂区服务、
供电维修服务等;
③房屋租赁等其他生活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房屋、构
建物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等。
(2)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仅包括乙方与甲方自
身直接发生的交易,也包括乙方与甲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交易。甲方
及其控制的企业和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及条件进行相关交
易。甲乙双方分别代表其本身及其相互进行交易的所控制的企业签署本协
议,并保证其本身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相互
交易或提供服务。
第 22 页
(3)在2026年度至2028年度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由协议双方在乙方每年年初进行计划、估算并在各方年度决
算时对前一年度的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依法进行审批与披露。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
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
方接受违反本条所述之原则的交易条件。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与甲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发生交易价格按
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2)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
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
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4)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
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
利润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满后,
双方可依本协议的原则和条件进行续订。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和连续,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综合成本,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
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市场化原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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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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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七元矿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七元矿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适时取得七元矿矿业权,拟与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签订《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控股股东继续向山
西省自然资源厅缴付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三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集团签订了《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服务
协议》”)。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原《委托服务协议》与华阳集团签订了《委托服务协
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预计七元矿2023年12月投入生产,2025年底前将七
元矿采矿权过户至公司或七元公司名下。
因监管政策、地质条件、瓦斯预抽、采掘设备调整等方面影响,公司
尚未取得七元矿矿业权,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服务约定进行变更,并
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继续委托华阳集团向山西省自
然资源厅缴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以便公司适时取得七元矿矿业权。
二、关联人介绍
华阳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03,021,367股股份,占公司
第 25 页
总股本的55.52%,为公司关联方。
华阳集团成立时间为1985年12月21日,注册地为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法定代表人为王永革,注册资本为758,037.23万元,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
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石开采。股东信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持股53.805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6720%,
山西省财政厅持股5.9783%,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446%。
截至目前,华阳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为保障公司适
时取得七元矿采矿权,为《委托服务协议》《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组成部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将《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一、委托服务补充事项”
条款的第1项变更为如下条款:
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权属无争议,
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产资源
补偿费和资源税后,将具备转让采矿权的条件。2025年11月26日山西省能
源局对七元公司生产能力进行了公告。至此,七元公司500万吨/年煤矿建
设项目转入生产矿井所需的证照手续全部齐备,正式转入生产矿井序列。
双方预计将在2027年底前将七元矿采矿权过户至甲方或七元公司名下。
同意将《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一、委托服务补充事项”条
款的第2项变更为如下条款:
第 26 页
采矿权过户至甲方或七元公司名下之前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
不限于乙方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具体缴款时
间和缴款方式遵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办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有助于公司适时取得七元矿矿业权,增加公司的煤
炭资源储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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