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1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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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9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84 人,代表股份 193,534,86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1009%。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81 人,代表股份
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59,197,69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70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9 人,代表股份 134,337,1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
议的股东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86,001,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1073%;反对 6,842,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55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23%;反对 6,842,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41%;弃权 6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易的议案》。
   股东李云春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和关联主体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关
联股东,李云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442,788 股)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54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54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38%;反对 87,15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111%;弃权 21,3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51%。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本议案未通过。
   公司尊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将继续执行与控股子公司玉溪沃
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沃森”)少数股东扬州经开国联硕盈医疗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济南盈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原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敦促玉溪沃森其他少数股东尽快
配合办理将玉溪沃森相关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工商变更。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164,581,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5.0399%;反对 7,458,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1,139,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28%;反对 7,458,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41%;弃权 21,4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7,093,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707%;反对 14,84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5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77%;反对 14,84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48%;弃权 21,5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7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965,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047%;反对 14,843,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523,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965%;反对 14,843,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53%;弃权 21,7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8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968,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058%;反对 14,818,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525,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980%;反对 14,818,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80%;弃权 21,7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24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999,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222%;反对 14,80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55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206%;反对 14,80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65%;弃权 21,7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948,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0958%;反对 14,73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505,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841%;反对 14,73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83%;弃权 21,8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780,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0090%;反对 15,12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337,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643%;反对 15,12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99%;弃权 21,6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3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924,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0831%;反对 14,905,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48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667%;反对 14,905,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99%;弃权 21,7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0,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583%;反对 13,719,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4,787,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994%;反对 13,719,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0%;弃权 21,5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8,219,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525%;反对 13,721,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4,776,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914%;反对 13,721,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6%;弃权 21,5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8,244,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656%;反对 13,592,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4,802,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095%;反对 13,592,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3%;弃权 21,6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4,295,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4.8918%;反对 7,65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85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283%;反对 7,65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21%;弃权 21,5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9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殷长龙、侯燕玲出席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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