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18: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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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易素琴女士、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合理性及完整
性,董事会同意增补汤有道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四川
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及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
设立了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虹云基金”或“基金”),虹云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原定存续期及
经营期限为 10 年,已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到期,基金进入清算期。鉴于虹云基
金仍有部分项目尚未实现退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与其基金相关业务的
有效性直接关联,为确保剩余项目的顺利退出,保障基金合规运营及投资项目的
退出质量,实现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虹云基金的经营期限延长 1
年,累计经营期限为 11 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并同意签
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
案》,对虹云基金经营期限进行修改。
  鉴于虹云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佳华数字为四川长
虹控股子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
法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程平先生、易素琴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
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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