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 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 479 号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东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 补 选王先 鹿 为独
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监高)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
王 先鹿为
独 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补选
田 耀为独
立 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1.02 项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蔚霞、燕超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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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