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轮
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公司
被司法标记股份为 3,443,9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7%,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48%;轮候冻结股份为 48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份为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00%,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5%;累计轮候冻结数量 220,022,039 股,占蓝天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9.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30.79%;累计司法标记股份 10,000,000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0%。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
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司法标记、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股份是否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为限售股
蓝天集团
蓝天集团
注:本次司法标记涉及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44,249,333.34 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蓝天集团 320,442,340 44.84% 37,627,159 10,000,000 14.86% 6.66%
李新华 46,760,000 6.54% 2,760,000 0 5.90% 0.39%
合计 367,202,340 51.38% 40,387,159 10,000,000 13.72% 7.05%
注:
累计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累计轮
候冻结数量 220,022,039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为 59.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79%。
三、其他说明
独立,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申请人为河南岩纳供应链服务有限
公司,蓝天集团为蓝天能源与河南欢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提供
担保,2025 年 12 月 10 日,河南欢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笔民间借贷债权
转让给河南岩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随后河南岩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法院
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本次司法标记是由于蓝天集团与河南耕曦供应链有
限公司所涉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保全程序所致;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控股股东蓝天集团
正在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上述涉诉纠纷。
述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
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