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5-06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20 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币 1,599,999,994.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0,119.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92,859,874.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5]第 ZC10420 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
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并经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
权,近日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该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用途
广州白云国际 中国农业银行
补充流动
机场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44067701040020094 1,596,199,994.00
注 资金
公司 广州永泰支行
注:根据银行管理要求,专户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实际签约主体
为开户行上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为 44067701040020094,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专户余额为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支付结
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
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核查时应
当同时核查专户存储情况。
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
)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集资金净额”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
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
协议的效力。
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
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核查专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
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广州仲裁委员
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广州仲裁。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
之日起失效。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