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5-08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规定执行。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其中第一批次 61 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共计 1,771,160 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
作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市流通。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如下:
(一)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7.2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681.12 万股的 4.00%。其中,首次授予 501.79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授
予 125.4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占本次拟授予权
益总额的 20.00%。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7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2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五)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22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
和归属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2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
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
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
在 60 日内。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
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
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宜。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的不
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
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利润不低于 3,75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
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以上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
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
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以上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
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树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
征集表决权。
(四)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信息公示栏公示了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披
露了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九)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一)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三)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 励 计 划 首次授 予 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 的归 属登记工 作,完成 归属股 票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1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41,300
股后的 155,269,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
为 6.07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
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41,300
股后的 155,269,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07 元/股调整
为 5.89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
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同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以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000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
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 1,951,160
股。董事会同意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当年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致
同 审 字 ( 2025 ) 第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2.305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3,874.67 万元,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
绩考核达标。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只有
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
才可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归属。个人当期归属比例
的计算公式如下: 激励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核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的 3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其余 63 名激励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结果均为“合格”,个人层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 面可归属比例均为 100%。
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四)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离职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同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8,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以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000 股。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可为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63 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951,160 股。对于已授予但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情况
司总股本的 0.11%
本次归属前 本次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
已获授限制 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万股) 的百分比
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合计 45.00 18.00 40.00%
注: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包
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其转让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
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110C000402 号),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 2 位股权激励对象认缴的股款合计人民币 1,060,200.00
元(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其中:股本 180,000.00 元,资本公积 880,200.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762,36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8,762,36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3,948,132 21.41% 135,000 34,083,132 21.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634,228 78.59% 45,000 124,679,228 78.53%
三、总股本 158,582,360 100.00% 180,000 158,762,360 100.00%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本次归属股份不设限售期,因激励对象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年内
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 75%自动锁定,故本次归属的股份中有 135,000 股将被锁定为高管锁定股。以上股本结
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
相关事宜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
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
归属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核查意见;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