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浙 江 英 特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公 司 ”或 “ 英 特 集 团 ” )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十届十九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 激励计 划已 履行的 决策程 序和 信息披 露情 况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
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
事项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 司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浙 江省 国资 委批 复的 公告 》( 公告 编号 :2021-076) ,公 司收 到控 股股 东浙 江省 国
际贸易集团有限 公司转发的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 委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浙国资
考核〔2021〕33 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对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 司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提出 的 异 议 。 2021 年 11 月 2 日 , 公 司 披 露 了
《 监 事 会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的 审 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73)。
告 编号 :2021-075) ,独 立董 事陈 昊先 生受 其他 独立 董事 的 委托 作为 征集 人, 就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 二次临 时股东大 会审议 的有关 议案向公 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
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6.08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21 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 5.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2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
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数量及
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
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
表了核查意见。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 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预 留 授 予 部 分 第 二 个 解 除 限 售 期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 回 购 注 销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事宜公司均已按要求 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 》和
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 调整限 制性 股票回 购价格 的情 况说明
九届三十四次董 事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议审 议,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现 金
分红的原因,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4.77 元/股。经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
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回购价格由前述 4.77 元调整为 4.47 元/股。经过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由前述 4.47 元调整为
(一 )调 整原因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521,892,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322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 )回 购价格 调整 依据和 方法
根 据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 以 下 简称 “《 激 励 计 划 草
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公司应对 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P 0 -V
其 中:P 0 为 调整 前 的每 股 限制 性 股票 回 购价 格 ;V 为 每股 的 派息 额 ; P 为 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经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4.47-0.3832206≈4.09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三、 本次 调整对 公司 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管 理办法 》”)等 相关法 律、法 规及《 激励计 划(草 案)》 的有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董事 会薪酬 与考 核委员 会的核 查意 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 对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回
购价格的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同 意本次调
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事项。
五、法 律意 见书的 结论 性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 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
理 办 法 》《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 》 以 及国 资 委 175 号 文 、178 号 文 的 有关 规 定 ; 本 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 关
安 排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 》 以 及 国资 委 175 号 文 、178 号 文 的 有
关规定;本次调 整的事由和结果、本次回购注销 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 办
法 》 《 激励 计 划 ( 草 案) 》 以 及 国 资委 175 号 文 、 178 号 文 的 相关 规 定 。 公 司就 本
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 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 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登记手续和因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而引起的公司减少注册 资
本等手续。
六、独 立财 务顾问 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英特集团本次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相关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
激励计划等的相 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 文件
(一)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记录;
(三)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
限 公 司 回 购 注 销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及 调 整 首 次
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