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年(具
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前述授信为北京银行对公司的续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1 至 4 层 101(不动产
证号为: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 号)房产(以下简称“抵押房产”)为前述授
信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
办理本次抵押的相关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房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事项。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
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抵押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
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总行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业务发展和
日常经营所需,可以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该抵押
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