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16:08: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8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未
来新增子公司)进行调剂,且调剂仅限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保证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柒佰肆拾叁万元整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3,000万元,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莱福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