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9 00:03: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122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为 2023 年 2 月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03 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始发行股数为 17,075,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61,358,7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577,137.9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1,781,612.03 元;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行使完毕,截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收 到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新 增 发 行 256.1250 万 股 对 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资金净额为 22,354,034.2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先后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和 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存入公司
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城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
了“中汇会验[2023]0195 号”和“中汇会验[2023]09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众源药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和“新增口服固体
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各延长 12 个月,延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具
     体情况详见《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 年 12 月 17 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
     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 0.70 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兴业银行吉安
     分行,银行账号:507010100100051065),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众源药
     业、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 年 12 月 18 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
     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 31.62 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工商银行吉安
     阳明路支行,银行账号:1509210309024200872),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
     众源药业、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城
     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户结息凭证》;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户销户凭证》;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