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1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7,392,01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2.47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23 人,代表公司
股份 165,103,99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7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公
司股份 2,288,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17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498,152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4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2,210,13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69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288,01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7172%。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决议:
该议案须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44,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56%;
反对股份数 1,501,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72%,弃权 4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2%。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50,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1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37,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12%;
反对股份数 1,509,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16%,弃权 4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2%。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43,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1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37,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12%;
反对股份数 1,509,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16%,弃权 4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2%。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43,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1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37,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12%;
反对股份数 1,509,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16%,弃权 4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2%。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43,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1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44,6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56%;
反对股份数 1,501,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72%,弃权 4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2%。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50,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1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44,1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53%;
反对股份数 1,501,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72%,弃权 46,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5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44,1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53%;
反对股份数 1,501,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72%,弃权 46,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5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5,844,1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753%;
反对股份数 1,501,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72%,弃权 46,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5%。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2,95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81,3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741%;
反对股份数 16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78%,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81%。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4,28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权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4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7,161,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21%;
反对股份数 16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60%,弃权 70,143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19%。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 4,26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权 70,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59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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