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和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 司 和其 他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应当 审慎确 定 信 息 披 露 暂缓 、 豁 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 缓 、豁 免 事 项的 范 围 原 则上 应 当 与 公 司 股 票 首 次 在 证 券交 易 所 上 市时
保 持 一 致, 在 上市后 拟 增加暂缓 、豁免披 露事项的, 应当有确 实充分的 证据。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 司 的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应 当 增 强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的 法 律意 识 , 保 证所
披 露 的 信息 不 违反国 家 保密规定 。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 司和 其 他信息 披 露义务人 拟披露的 临时报告 中有关 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
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
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
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
况等。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
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
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证券部专
人妥善归档保管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1),保存期限为十
年,证券部负责进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详见附件2),相关
人员应当签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3)。
董 事会 秘 书负责 组 织登记的 事项一般 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
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
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 涉 及商 业 秘 密暂 缓 或 者 豁免 披 露 的 , 除 及 时 登 记 前 款 规定 的 事 项 外,
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
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
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
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违规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
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
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暂缓、豁免情形的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
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以及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和
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规定相悖的,以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1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经办人 登记事由 口暂缓 口豁免
□国家秘密
秘密类型 □商业秘密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暂缓/豁免披露的方式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年度报告 是□ 否□
半年度报告 是□ 否□
一季度报告 是□ 否□
三季度报告 是□ 否□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所属信
临时报告 是□ 否□
息披露文件
(如选是,请列明具体公告名称)
重大交易 是□ 否□
日常交易 是□ 否□
关联交易 是□ 否□
重大诉讼、仲裁 是□ 否□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类型 客户名称 是□ 否□
供应商名称 是□ 否□
核心技术信息 是□ 否□
对外投资信息 是□ 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 是□ 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是□ 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 是□ 否□
特种装备项目名称 是□ 否□
其他信息 是□ 否□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理由
及 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 (如选择商业秘密,需说明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理由)
可能 产生的影响
暂缓披露的期限(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信息披露暂缓 □是 相关知情人是否已 □是
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否 作书面保密承诺 □否
所在部门领导意见
业务主管领导意见
董事会秘书意见
法定代表人意见
董事长意见
备注
附件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序 号
知情人姓名/ 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与公 身份证号码/统 内幕信息所处 知悉信息方 内幕信息内 登记时
职务/岗位 登记人
名称 部门 司关系 一 社会信用代 阶段 式 容 间
码
(1) (2) (3) (4) (5)
注 :(1) 知情 人 是单 位 的, 应 填写 公 司的 股 东、 实 际控 制 人、 关 联人 、 收购 人 、交 易 对手 方 等信 息 ; 知 情人 是 自然 人 的, 还 应填 写 所在 单 位
部 门、 职务等信息。
(2)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3)填报知悉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5)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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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知情人,本人/本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单位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二、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
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或
期限届满之前,本人/本单位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
三、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泄露,
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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