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创电气”)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有关规定,对精创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2.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96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986,005.66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计划 投入进度(%)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3)=(2)/
号 金额
整后)(1) (1)
(2)
募投项目—核 江苏省精创电
升级改造项目 司
募投项目—智
江苏省精创电
能仪表研发中
心及冷云平台
司
建设项目
合
- - 144,986,005.66 0 0%
计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江苏省精创电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股份有限公司 铜山支行
江苏省精创电气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江苏省精创电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股份有限公司 铜山支行营业部
合计 - - 144,986,005.66
(二)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已建立专
项风险控制制度,由财务部门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巍巍 陈 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