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5-078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4:00 在山东省青
岛市市北区湖溪路 1 号东软载波创新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 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 人,代表股份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1,59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7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042,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042,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042,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骆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4,199,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70%;反对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5%;
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52%;反对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65%;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390,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466%;反对 2,237,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95,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79%;反对 2,237,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33%;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393,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485%;反对 2,23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98,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99%;反对 2,23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806%;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41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603%;反对 2,197,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815,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19%;反对 2,197,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087%;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4%。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413,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625%;反对 2,21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818,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38%;反对 2,21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23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38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415%;反对 2,226,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88,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180%;反对 2,226,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618%;弃权 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2%。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381,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402%;反对 2,24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786,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556%;反对 2,24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421%;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2,41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627%;反对 2,20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81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37%;反对 2,20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139%;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25%。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4,192,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23%;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4%;
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597,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18%;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59%;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
根据表决结果,关剑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