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及选择权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8 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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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20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及选择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合作开发及授予合作方独家许可的选择权
  ●协议内容:于约定合作期限内,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合作方 Clavis
Bio 共同选定靶点(基于 Clavis Bio 提名)并推进针对获选靶点化合物(即合作项
目)的临床前开发。Clavis Bio 就该等合作项目享有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
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独家许可的选择权;无论合作方是否行使上述选择
权,本集团就该等合作项目均享有于中国境内、香港、澳门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
化的权利。
  如本次合作中的某一合作项目获 Clavis Bio 行使选择权,就该单一合作项目而
言,本集团将可获得至多 36,250 万美元付款(包括不可退还的行权费、开发注册里
程碑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并可基于该合作项目所涉产品于许可区域内的净销
售额达成情况收取约定百分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此外,本集团还将以零对价对应
获得 Clavis Bio 之控股股东(即 Aditum Bio Fund 3)为该合作项目而相应单独设
立之新项目公司约定比例的少数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期,本次合作尚未开展,
待相关靶点依约选定后还需完成相应的临床前开发。合作项目能否推进至 Clavis
Bio 可行使选择权节点,具有不确定性。
行使选择权,各合作项目相关开发注册里程碑付款、销售里程碑付款及特许权使用
费,仍须以约定的临床、商业化进展、销售达成情况等作为触发条件,且合作项目
相关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
渠道等因素影响,因此,本集团基于后期潜在对外许可实际收取的开发注册里程碑
付款、销售里程碑付款及特许权使用费亦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合作概述
订《合作及选择权协议》,根据约定,于约定合作期限内,由复星医药产业与 Clavis
Bio 共同选定靶点(基于 Clavis Bio 提名)并推进针对获选靶点化合物(即合作项
目)的临床前开发。Clavis Bio 就该等合作项目享有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
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独家许可的选择权;无论合作方是否行使上述选择
权,本集团就该等合作项目均享有于中国境内、香港、澳门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
化的权利。
   如本次合作中的某一合作项目获 Clavis Bio 行使选择权,就该单一合作项目而
言,本集团将可获得至多 36,250 万美元付款(包括不可退还的行权费、开发注册里
程碑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并可基于该合作项目所涉产品于许可区域内的净销
售额达成情况收取约定百分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此外,本集团还将以零对价对应
获得 Clavis Bio 之控股股东(即 Aditum Bio Fund 3)为该合作项目而相应单独设
立之新项目公司约定比例的少数股权。
   本次合作已提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
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Clavis Bio 成立于 2025 年 3 月,注册地为美国特拉华州,其总裁为 Praveena
Kandula。Clavis Bio 系 Aditum Bio 旗下基金(即 Aditum Bio Fund 3)为本次合
作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Aditum Bio 主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风险投资,系由诺华前
首 席 执 行 官 Joe Jimenez 及 诺 华 生 物 医 学 研 究 院 ( Novartis Institutes for
Biomedical Research)前院长 Mark Fishman 博士于 2019 年共同创立,致力于加速
临床需求未被满足且影响重大的疾病领域药物开发,以此改善人类健康。Aditum Bio
主要通过筛选并许可引进高潜力候选分子推进候选药物的临床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同),经 Aditum Bio 确认,Aditum
Bio Fund 3 已募集资金规模为 4.28 亿美元。
  三、《合作及选择权协议》主要内容
  (一)共同合作开发
  于本协议期限内,基于 Clavis Bio 提名的靶点(每年至多提名 4 个靶点),由
复星医药产业及 Clavis Bio 依约共同选定并推进针对获选靶点化合物的临床前开
发,并分担相关开发费用。
  (二)选择权
  Clavis Bio 就合作项目享有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全球范围(即许可区
域)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独家许可的选择权。
  如本次合作中的某一合作项目获 Clavis Bio 行使选择权,就该单一合作项目而
言,本集团将可获得至多 36,250 万美元付款(包括不可退还的行权费、开发注册里
程碑付款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并可基于该合作项目所涉产品于许可区域内的净销
售额达成情况收取约定百分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此外,本集团还将以零对价对应
获得 Clavis Bio 之控股股东(即 Aditum Bio Fund 3)为该合作项目而相应单独设
立之新项目公司约定比例的少数股权。
  (三)期限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2025年12月18日起五年内有效。
  (四)终止
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
  本协议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研发优势,进一步丰富本集团高价值产品
管线储备,且后期可通过潜在对外许可加快该(等)管线在全球范围的临床开发和
商业化进程,持续拓展本集团创新产品的海外布局。
 五、风险提示
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期,本次合作尚未开展,
待相关靶点依约选定后还需完成相应的临床前开发。合作项目能否推进至 Clavis
Bio 可行使选择权节点,具有不确定性。
行使选择权,各合作项目相关开发注册里程碑付款、销售里程碑付款及特许权使用
费,仍须以约定的临床、商业化进展、销售达成情况等作为触发条件,且合作项目
相关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
渠道等因素影响,因此,本集团基于后期潜在对外许可实际收取的开发注册里程碑
付款、销售里程碑付款及特许权使用费亦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七、释义
  Aditum Bio          指   Aditum Bio Management Company, LLC
  Aditum Bio Fund 3   指   Aditum Bio Fund 3, L.P.
  Clavis Bio、
                      指   Clavis Bio, Inc.
  合作方
               于约定合作期限内,由复星医药产业与合作方 Clavis Bio
               共同选定靶点(基于 Clavis Bio 提名)并推进针对获选
               靶点化合物的临床前开发。Clavis Bio 就该等合作项目享
本次合作       指   有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
               商业化独家许可的选择权;无论合作方是否行使上述选择
               权,本集团就该等合作项目均享有于中国境内、香港、澳
               门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权利
本公司、复星医药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复星医药产业     指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合作项目       指   基于本次合作的获选靶点化合物
许可区域       指   除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外的全球范围
中国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合作及选择权
           指   合 作 达 成 的 《 Master Collaboration and Option
协议》、本协议
               Agreement》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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