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71)和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现将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47 人,代
表股份 3,911,132,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4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
股份 2,946,809,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496%;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964,322,7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08%。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40
人 , 代 表 股 份 174,801,262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
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出席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74,801,16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8%。
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0,846,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5%;反对 2,897,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4%;弃权 579,06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32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13%;反对 2,897,19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4%;弃
权 579,0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9,523,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48%;反对 50,554,2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9%;弃权 702,32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
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7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反对 3,248,5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 116,19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96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 3,163,03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652,73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0,985,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71%;反对 3,163,03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弃
权 652,7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6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4%。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0,274,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2%;反对 49,869,79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8%;弃权 636,21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4,295,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066%;反对 49,869,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45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 2,928,74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弃权 749,18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123,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59%;反对 2,928,74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5%;弃
权 749,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1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