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109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 号)批
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债共计 6,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应付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80,000.00 元(含税)后,余额
人民币 591,520,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0,740,60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259,392.78 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安
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3]000205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 年 8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
管协议的议案》。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信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CE LINK HAI
DUONG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海阳海能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海能电
子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丙方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
城支行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DUONG 中国银行(香港)胡
VIET NAM 志明市分行
CONG TY TNHH CE LINK HAI DUONG 中国银行(香港)胡
VIET NAM 志明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相关事宜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