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投项目一“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
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二“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券注册的批复》核准,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1,85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18,5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6,745,683.94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11,754,316.06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9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注)
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
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
合 计 24,173.05 21,175.43
注:本公告所列示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实
序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资 入金额 际投资金额
号 进度(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
设项目
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 计 24,173.05 21,175.43 16,321.17 -
注:本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按照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计算得出,
因存在现金管理等收益,本处数值大于 100%。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
(一)募投项目一结项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项目一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实
入金额 结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际投资金额
(注) 金额
(万元)
(万元)
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
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 11,847.58 12,078.89 0
设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江 北 新 区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银 行 账 号 : 72260122000217349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
(二)募投项目二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
和认真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做
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二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并购置生产设备。截至目前,公司依据
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已完成募投项目二的土建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部分设备
已开始安装调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45.48%。结合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业务
的实际需求,公司正按计划分批购置所需生产设备,合理推进投资进度。综合
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项目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
未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进行一体化布局,提高运作效能,
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一“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
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一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毕,且
无剩余募集资金,同意办理结项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本
次募投项目二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内
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南京聚隆本次募投项目二延期事项无异
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