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11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92,199,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78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2,150,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7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8,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5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8,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8,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9%。
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8,06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821 股。
表决结果:卜晓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8,55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12 股。
表决结果:孙群霞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8,05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812 股。
表决结果:赵树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7,7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10 股。
表决结果:崔华春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7,2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10 股。
表决结果:宋起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167,2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10 股。
表决结果:于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胡璿律师、初瑞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鑫宏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